项目概况
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施工监理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3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施工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元):(略)
最高限价(元):(略)
采购需求:
标项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万元)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一 | 长兴县104(略)(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施工监理服务 | 1 | 项 | 99 | 本项目实施范围为(略)实施的长兴县104国道至长虹公路连接线工程(莲珠路至长虹公路段),起点位于莲珠路与城南路交叉口,起点桩号K6+012,路线由东向西布设,沿着城南路向西延伸,终点接长虹公路,终点桩号为 K7+089.960,路线全长1077.960米。 | / |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预计为36个月,其中施工(略),缺陷责任(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略)供应商需提供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本采购文(略)(模板详见附件)。(监狱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企业声明(略)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2)总监理工程师具有交通运输部核发的公路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及以上监理资格(道路与桥梁专业)或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监理资格(公路(略))。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略)cn
方式:(1)在线获取(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审核通过后可下载(略)文件)。本次招标不提供纸质版(略)文件。
(2)供应商获取(略)文件前应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云平台正式供应商。
(3)招标公告所附(略)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只有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获取(略)文件申请并下载了(略)文件后才被视为合法获取了(略)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售价(元):(略)
四、(略)(上传)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3年12月13日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长兴县公共(略)(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略)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其他事项:
3.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和2022年2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略)。
3.2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如认为需要,供应商可以选择递交以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一份和制作纸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一份。考虑疫情情况,U盘或光盘备份文件和纸质备份磋商响应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为长兴县国贸大厦23-9室(联系人:(略),电话:(略)),由采购代理机构统一负责接收,邮寄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2日17∶00时。
3.3(1)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是;(3)为有效破解当前中小企业面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局,充分发(略),本项目中标供应商可凭政府采购合同或成交通知书等材料至政采云平台申请相关融资产品。
办理流程:政采云平台线上发起申请——银行审批给出额度利率——贷款发放。
操作方式: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略)cn/)——点击右上角金融服务(https://(略)cn/)——选择融资服务——选择银行及产品——线上直接申请。
七、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略)。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50610
质疑联系人:史工质疑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传 真:(略)
项目联系人(询问):(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略)
质疑联系人:(略)
质疑联系方式:(略)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略)
联系人 :(略)
监督投诉电话:(略)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略)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