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原定于2023年12月8日9时30分****交易中心举行**市土石方处置、废旧资产、企业房屋拆除及处置权和商业用房经营权招租交易项目竞价会,补充如下:
新增标的项目
(****人民政府
14.保**化龙溪村老鼠岩至上鳌石柱底林区道路工程余出土石方处置项目。地址位于**市保**化龙溪村,土石方量共计17971.19m3,起始价180000元,竞价保证金30000元。起始价不包括开采运输成本215650元,开采运输成本由中标人在竞价成功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到**县吴****服务部指定账户。
二、特别约定
1、合法的单位和个人都可参加报名。存量石方的方量可能与实际处置量有误差,存量石方的方量发生增减,不调整出让费用,也不影响成交价款,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2、起拍价不包括开采运输成本215650元,开采运输成本由中标人在竞拍后5个工作日内另行支付到 ****政府指定账户(开户名:**县吴****服务部,开户行:******社定**用社,账号:201********1650)
3、中标人在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缴清成交款、开采运输成本费及佣金。成交款缴纳的账户名称为“**市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银行为“****银行”,账号为“201********0225”,缴****财政局国资科开具,并凭缴款凭据****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之****公司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在5个工作日****人民政府签订合同。逾期未签订合同的,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处理,竞价保证金没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追究中标人的违约责任。
5、土石方处置的运输费等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6、具体提货时****人民政府安排后交付通知中标人,中标人须在交付后 60天内清运完毕。如遇天气等客观原因需要延期的,****政府同意。
7、中标人处置标的过程中的一切安全责任自行承担,与出让方无关。中标人在施工时应做好隔离防护,防止非施工人员进施工场所。中标人运输设备及驾驶员均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及标准,运输过程中应做好车辆限载、禁止抛洒、扬尘控制等安全环保措施。因车辆运输中对途径的道路、桥梁及周边作物等造成损坏的,中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8、中标人在标的处置过程中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不得擅自拿取非拍卖范围内的财产,中标人在挖掘、装卸、运输及后续生产过程中,不得乱堆、洗、筛、制砂,须符合“五水共治”、“四边三化”和砂石**管理的相关要求,及国家法律法规之规定,否则将没收履约保证金并依法处置。标的清运过程中,中标人与相邻或沿途村庄之间的关系,由中标人自行协调,出让方、拍卖人不负责协调。
9、中标人的竞价保证金即转为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等处置结束经验收无问题的在10个工作日内予以退还。
10、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邹勇辉183****6871(766871)。
其他公告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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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