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行机关本部及**行车辆修理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评标结果公示
****受****委托,****银行****机关本部及**行车辆修理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3年11月28日14时00分,****集团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项目名称:****分行机关本部及**行车辆修理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次)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机关本部及市区支行名下共计19辆公务车辆,具体车型为轿车(含商务车和面包车)19辆(详见招标文件《****分行市区车辆统计表》)。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维修管理,****机关本部及**支行车辆定点维修企业。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入围供应商
第一候选入围供应商:****
投标报价(评审价,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50260.00元
第二候选入围供应商:******公司
投标报价(评审价,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85090.00元
公示期:自2023年12月1日至2023年12月4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一次性以书面形式向****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入围供应商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
本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www.****.cn)、优质采电子交易平台(www.****.com)、金采网(网址:http://www.****.com/)同步发布。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