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齐齐****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省齐齐****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改革局关于**省齐齐****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泰发改字【2022】65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专项债券资金及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省齐齐****粮库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县**镇、克利镇、平洋镇、江桥镇、**镇。
2.3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9座砖混结构储粮**仓,总占地面积为43300.00平方米,建筑面积为43300.00平方米。总仓容量为21.57万吨。**砖混结构储粮**仓。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0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10月31日,总工期:213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本项目按五个建设地点分阶段施工,其中:
克利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江桥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镇施工工期:2024年04月01日-2024年06月15日;
**镇施工工期:2024年06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平洋镇施工工期:2024年06月15日-2024年10月31日;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4520.45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涉及正在诉讼或仲裁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或仲****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否则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3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企业注册,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并同时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3个月(2023年9月-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
注: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查询网址、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未联网企业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未联网证明及加盖社保部门专用章的社保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投标人应按所提供的查询方式自行进行复核,确保查询途径准确,评标时按投标人提供的查询方式查询不到的,按未提供社保证明处理,其投标将被否决。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要求:项目管理机构3套,应符合《**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其中:技术负责人3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6人、质量员6人、标准员3人、材料员3人、机械员3人、劳务员3人、资料员3人。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3.4.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惩戒对象名单,行政处罚信息,以“信用 中国”网站(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4.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 以“**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cn)查询结果为准;
3.4.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shixin/) 查询结果为准;
3.4.4****商行****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4.5****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以“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n)查询结果为准;
3.4.6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n/)查询结果为准(2020年至本项目投标期内);
3.4.7凡被有关监管部门限制投标活动且在限制期内的企业,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注:上述3.4.1至3.4.6项,投标人应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下载期间自行查询并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查询时间。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其他要求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下载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使用本企业锁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登记,未登记或逾期登记以及与前述网站登记不一致的,视为投标无效。
4.2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无合理理由撤销投标文件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4.3依据《**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人员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黑建规范【2022】10号)文件要求,招标人将严格对中标企业项目管理人员进行实名制管理,在合同履约过程中出现转包、挂靠及违法分包等行为解除合同,上报行业主管部门。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公共**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公共**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3年12月01日17时00分至2023年12月08日17时00分(**时间,下同)。投标人须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则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5.2有关手续请查看“**公共**交易网”中的《**省公共**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公共**交易网 ”上的“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7.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7.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8.开标方式
8.1开标时间:2023年12月22日09时00分。
8.2开标地点:齐****交易中心(**市**区溪水家园44号)。
8.3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共**交易网”(http://www.****.cn/)发布。
10.招投标监督
10.1线上投诉渠道
凡在**省公共**交易平台参与招标投标的市场主体, 可通过各自的CA锁登录**省公共**交易平台后(网址:http://www.****.cn/),依法在网上提起异议、投诉。
为保障投诉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对投诉的社会监督,提倡和鼓励在**省公共**交易平台上在线提出投诉。
10.2线下投诉渠道
①市****中心
地址:**市**区卜奎南大街297号219办公室
电话:0452-****346
邮箱:****@163.com
②**县建设工****办公室
地址:**市**县公园路130号
电话:0452-****709
11.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452-****096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岗区汉水路76-6号
联系人:肖瑶、赵狄、朱博
联系电话:0451-****5885、171****1888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省公共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公共**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公共**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省公共**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省公共**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