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05号宏威中心住宅J-801房
出租**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05****中心住宅J-801房所属地区:** - ** 发布日期:2023-12-01
- 地 址:
**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05****中心住宅J-801房
- 项目编号:
****
- 出租底价:
元/月/总面积
- 面积:
142.09 ㎡
- 截止时间:
2023-12-14
- 租赁期限:
6 年
- 出租用途:
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 特 色:
温馨提示: ①意向方请****交易所(http://www.****.cn)的指引文件要求,了解标的情况、交易与资格条件、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报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如因未全面了解相关信息,将可能出现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情形,请审慎。 ②意向****交易所用户时所生成的账号作为有效联系方式,将****交易所推送的各类通知。****交易所将以此账号作为主要联系方式向意向方发送交易资格、竞价须知等通知公告(通知以系统为准)。请意向方务必及时关注。
- 出租标的信息
元/月/总面积 | 是否允许网上报名是 | |
租金不含物业管理费。租金从第二年起每年在上一年度基础上递增2%。 | ||
租金按月结算,由承租方在每月起租日开始的前5日内按账付款方式缴付租金给出租方。 | ||
国有企业房屋出租 | ||
出租**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05****中心住宅J-801房 | ||
**市**区大沥镇黄岐广佛路105****中心住宅J-801房 | 标的所在区域其他 | |
房屋 | 出租用途一般住宅(非企业公房) | |
142.09 平方米 | 租赁期限6 年 | |
无免租期。 | ||
房地产权证 | ||
粤房地权证佛字第****659269号 | ||
142.09 | ||
住宅 | ||
**** | ||
否 (出租方出租行为已获产权人同意或相关授权) | ||
空置 | ||
否 不涉及优先权 |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2023-12-01 | 挂牌公告期10 个工作日 | |
否 | ||
公告期内自行看样。联系人:马先生020-****2270 | ||
1.仅征集到1家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交易方式选择协议交易,协议交易方式为:交易双方以挂牌价格作为成交价格签订交易合同。 2.如征集到符合资格且缴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为 2 家或以上的,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 网络竞价 | ||
多次报价 | ||
1、承****交易所发出《提请确认成交价格的函》或竞价/报价活动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涉及出租方企务公开要求公示的,出租方将于公示结束后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交易所、承租方、出租方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承租方须于《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权属人签订租赁合同。 3、承租方须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标准如下:相当于首年租金(按12个月计算)成交价格的0.5%****交易所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服务费可在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付。如交易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交易服务费的,承租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向本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服务费余额。 4、承租方须按出租方提供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 5、意向方应仔细阅读标的信息公告,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意向方应自行对标的进行必要和适当的独立调查和分析,****交易所和出租方提供的信息和解释,对交易标的的现状作了充分的了解,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意向方应在调查和了解的基础上独立、自愿作出参与交易的决定,并自行承担所涉风险。 | ||
不允许 | ||
是 | ||
收取方式为固定诚意金,金额为 3128.00 元。 |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信息公告期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 诚意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交易保证金/诚意金须以****银行账户一次性交纳) | |
收款单位:****,账号:302********191,开户行:**银行****支行 | ||
1.意向方已仔细阅读交易标的信息公告披露的相关事项,充分了解标的交易相关的披露事项,对承租标的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进行充分的评估,对交易标的交易程序无异议; 2.****交易所递交和上传的资料须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3.意向方不得使用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竞价; 4.意向方须按照公告和通知,****交易所组织的交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协议交易、网络竞价、动态报价、评审、拍卖、招投标等); 5.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6.意向方被确定为承租方后,应按照公告要求签订交易合同,并按约定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 7.遵守项目公告、项目须知的约定,****交易所操作规程和有关实施办法等制度要求。 | ||
1.符合资格且交纳交易保证金的意向方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的任一情形的,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本所和出租方所有,出租方因政策规定需重新挂牌除外。 2.若意向方未被确认为成交方且未违反上述保证事项所述情形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本金由本所于交易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3.成交方按约定签订交易合同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余额由本所于收到交易双方已签订交易合同或交易合同信息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划转至出租方指定账户作为租赁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一部分。4.经资格确认后,意向方缴纳的诚意金自动转为交易保证金;若意向方未通过资格审核,其交纳的诚意金本金由本所在5个工作日内不计息原路径退回。 | ||
1、意向方须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交易所官网(www.****.cn)点击“注册用户”完成网上报名流程。 2、意向方必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成立、合法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 3、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与。 4、意向方或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有不良记录的不得参与,须提供信息****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信用报告。如信用报告存在逾期还款但已交清的情况,视为存在不良记录。 5、意向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6、意向承租方须于信息公告截止日17:00****银行到账时间为准)缴纳诚意金。 | ||
1、出租方按出租标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现有质量、消防状况、房屋结构、交付使用时依附于出租标的的装修装饰状况)和指定用途出租,不包括出租标的内可移动的设施、设备和物品,并承诺出租标的不存在共有、抵押、查封情况。 2、承租方须自行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报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以及水电增容、消防报备等经营/办公所需的相关事宜,所发生风险及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3、出租方的出租行为已获授权,承租方须与权属人签署租赁合同。 4、承租方向出租方缴纳相当于2个月租金作为租赁合同项下的保证金。 5、如出租标的使用情况为占用的,如由原承租方承租,租赁起始日自《**市房屋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算;如由非原承租方承租,待原承租方退场并移交场地予出租方后,按实际交付时间开始计算租期及租金;若出租方自《成交确认书》生效之日起30天内不能将租赁场地交付承租方的,双方均可终止本次交易,双方互不追究和无需承担任何责任,承租方已付的交易服务费不予以退回。 |
- 意向方递交资料清单
否 | ||
是 | ||
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截止日17时之前)在****官方网站线上报名登记。意向方须根据项目公告要求,将以下相关资料的原件扫描/拍照上传(如为复印件的,意向方应签字、盖章后扫描/拍照)至****交易系统,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有效。 意向方如被确认为成交方,须于签订成交文件时将报名登记时所上传的相关资料提交至****(如无特殊说明的,均应当提交原件,无需提交原件的,应提交复印件并由原件持有方签字、盖章,标注“此件与原件相符”字样。要求提供复印件的,成交方应提供原件核对);否则,视为其违约。****和委托方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该意向方须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作为违约金归****和委托方所有。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 (1)法人/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身份证明书; (2)意向方和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件。 (3)意向方如为法人/非法人组织须提供信息****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个人信用报告;意向方如为个体工商户须提供经营者信息****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2、自然人应提交: (1)意向承租方身份证; (2)****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文件,须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查询件; (3)意向方须提供信息****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4****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 ||
1、我方如被确认为承租方,同意按照出租方提交的租赁合同版本签署合同。 2、承诺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过往没有涉及任何债务的法律纠纷。 |
- 出租方信息
****公司 | ||
****交易所: 本出租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出租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出租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出租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出租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出租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出租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 房产图片 注:图片仅作标的周边环境展示,标的现状以实际看样为准。
- 地图 注:地图定位仅供参考,标的具体位置以实际现场为准。
- 联系人信息
崔小姐、林小姐 | ||
020-****0939、****0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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