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区区属5处国有资产-房屋门面、室外电子屏租赁经营权公告
- 发布时间:2023-12-04
**市**区区属5处国有资产-房屋门面、室外电子屏租赁经营权网络竞价公告
受****、****办事处、**区****事务中心 委托,****、****交易中心组织网络公开竞价以下标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编号 | 标的名称 | 是否资格预审 | 是否有优先购买权 | 年租金起始价(万元) | 保证金金额(元) | 加价幅度(万元) | 网络竞价起止时间 | 延时竞价时长 |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 | 查看标的明细 |
1 | ****社区临街3楼门面房 拍租期1年 | 是 | 否 | 0.7200 | 1000.00 | 0.0200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18 11:00:00 | 5分 |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2 | **区岚园门面一二层(二拍)拍租期1年 | 是 | 否 | 3.1200 | 1500.00 | 0.0500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18 11:00:00 | 5分 |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3 | ****社区7号配电房(二拍)拍租期1年 | 是 | 否 | 2.4000 | 1000.00 | 0.0300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18 11:00:00 | 5分 |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4 | **区**街道**路140号2层门面 拍租期6年 | 是 | 否 | 18.0000 | 30000.00 | 0.5000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18 11:00:00 | 5分 |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5 | 43寸室外防水信息发布屏、室外P4防水全彩LED电子屏(二拍) 拍租期1年 | 是 | 否 | 3.0000 | 1500.00 | 0.0500 | 2023-12-18 09:00:00 至 2023-12-18 11:00:00 | 5分 | 2023年12月18日09时00分00秒 | 查看 |
说明:1、房屋、门面、室外电子发布屏的面积、位置、目前状况等详情,请查看附件“标的情况说明-房屋情况说明”; 2、第4号标的**区**街道**路140号2层门面,租金每2年需递增1万元。 3、租赁双方权利义务请查看附件“租赁合同模板”。
二、本次交易仅限于网络竞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交易必须通过网上注册、网上填报相关信息、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预审(未要求进行资格预审的标的无须进行资格预审)的申请人,方可参加交易活动。
三、本次交易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
见交易公告、交易须知、上表查看明细中的“查看”一栏及交易相关法律、文件。有意者可登陆**市公共**网上交易系统(http://ggzy.****.cn/)查询。申请人可于2023年12月04日08时00分至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在网上浏览或下载本次交易文件,并按上述资料规定的操作程序****交易中心参与交易活动。
本项目需要办理数字证书(CA锁)。注册及办理数字证书****交易中心网站链接http://ggzy.****.cn/zlxz/4018.jhtml
四、本次交易在网上公开进行。
1.报名开始时间:2023年12月04日08时00分
2.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
3.资格预审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5日17时00分,资格预审地点:****广场写字楼B座11楼11212室(****)
4.标的查看:本次网络竞价不组织集中看样。
5.标的展示地点:资产所在地
五、竞买人资格要求
标的1-标的5:竞买人资格要求如下:
中华人民**国境内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均可参与拍卖。
六、竞买申请须提供以下材料:
标的1-标的5:竞买申请须提供的材料如下:
个人参拍凭身份证;单位参拍凭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七、联系方式:
1.****、****办事处、**区****事务中心 (委托方)联系电话:138****8903(肖先生)
2.****财政局(行政监管)联系电话:****8133
3.**** 联系电话:139****5065(何女士)189****5381(黄女士)
4.****交易中心 联系电话:(0731)****7031
5.网络交易系统操作咨询 联系电话:(0731)****8268
八、特别声明:
1.保证金逾期不到账的,****、****交易中心不予受理,所造成的所有法律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2.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竞买人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竞买该项目及项目成交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4.竞买人如****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公告、交易须知及相关交易文件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