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年产电动工具配件500吨、塑料容器100吨及模具100台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编制机构:(略)
编制人员:赵洁丽((略))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略),企业租赁**源长船舶修造有限公司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电动工具配件、塑料容器和模具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2025平方米,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6%。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电动工具配件500吨、塑料容器100吨和模具100台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2309-320662-89-01-408569。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略)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做好以下各项工作: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略)。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配建匹配的化粪池,经处理废水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总磷须满足《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纳管标准后,进入**市吕四港镇污水处理厂作深度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略)。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略)。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略)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不合格品、废包装材料、废钢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准执行。
6.按照**市《关于进一步规范活性炭使用的通知》(通环办〔2023〕115号)要求及时进行活性炭“码上换”登记。
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略)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