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焚烧服务项目进行了国内公开招标采购,现就本次采购的中标结果公布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度千灯镇生活垃圾至**焚烧服务
项目编号:****
二、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年12月01日 09:30时(**时间)
开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市**西路********中心(**)A1栋B2层)
评标委员会名单:庄雷、孙惠球、徐辉、周澄、魏晓燕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市千灯镇景唐南路399号
中标金额:人民币肆佰叁拾贰万贰仟陆佰玖拾伍元整(¥****695.00)
代理服务费:****元(以差额累计法收费(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500-****万元,收取0.8%;****-****万元,收取0.5%;****-****万元,收取0.25%;)
主要中标内容:
序号 | 预计数量 | 服务期限 | 车辆 | 处置地点 | 备注 |
1 | ****车 | 以一年或完成中标金额时间先到为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人员全部进场提供全面服务日起开始计算) | ≥7辆 | ****电厂或**境内的其他****城管局要求) | 每车载重量为8吨 |
四、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
联系人:何春燕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千灯镇**路
(二)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市环庆路908号信息港大厦406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各投标人对本次评标结果如有异议,请于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六、附件:
1.采购文件
2.中小企业声明函
****
****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