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由****作为本项目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对本项目火灾报警设备进行第二次招标。
2.1项目概况
泸石高速,**至**的高速公路,起于****县泸桥镇咱里村,止于**均大杉树。地处青藏高原东南缘的横断山脉,属于典型的高**峡谷地貌,并位于大渡河中上游处。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至**高速公路机电工程火灾报警第二次设备采购,包含设备的供货、运输、交付、指导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验收(完工和交工)和质量保证期服务。
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主要供货内容见下表:
标段号 | 主要供货内容 | 到货地点 |
LSSBCG13标段 | 本标段涉及**至**高速机电工程火灾报警设备的供货、运输、交付、指导安装、测试、开通、试运行、培训、验收(完工和交工)和质量保证期服务。主要设备包含:火灾报警控制器约52套、声光报警器约700套、手动报警按钮约855套、智能型感烟探测器约800套、光纤光栅线型感温火灾探测主机约26套、光纤光栅线型感温火灾探测单元约550套、点式红外火焰探测器2155套等。 | 泸石项目工地现场(具体到货地址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通知为准) |
交货期:分批供货,具体每批次到货时间以招标人项目经理部书面订单要求为准。试运行期: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质量保证期:60个月。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质,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
3.2制造商须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3业绩要求
近三年(自2020年1月起)至少完成1个及以上公路行业隧道火灾报警设备销售合同且合同累计销售金额不低于800万元。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同一品牌的货物(分项报价表中序号1、5、6、7、10、11、13)只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出现多个授权代理商投标的,相关投标均被否决。若制造商直接参加投标,则不得再授权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制造商和代理商投标均无效。
4.1获取方式:自2023年12月5日00时00分起至2023年12月11日17时30分(**时间,下同),****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蜀道集采平台”)(https://zb.****.com)进行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后参与投标并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注册详见首页《投标人入驻手册》。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4.2招标文件费用应以单位名义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标书费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泸石火灾报警设备采购LSSBCG13标段(第二次)招标文件费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的招标文件费子账号,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转账错误,费用概不退还。
4.3本次招标文件单个标段出售价格为1000元/份。逾期不售,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可在开标完成后根据需要开具电子发票。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包括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在内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若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及标书费用金额进行转账导致下载招标文件失败,后果自负。
4.4招标文件缴费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招标文件领取”按钮,点击“网上支付”,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缴费;在进入的页面点击“到账查询”按钮,进行招标文件费缴纳情况查询。
5.1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12日12时30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蜀道集采平台”注册并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按照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招标人定于2023年12月12日12时30分于**市高新区天府一街535号1栋11****集团****中心开标室进行远程电子开标。
5.3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需在2023年12月12日12时30分至13时00分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持投标单位企业CA锁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开标签到解密”菜单,按照开标系统的指令,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开标前及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行远程解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按时完成解密的,视为投标无效,招标人将退回其投标文件。
5.4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本次招标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本次评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单信封形式,资格后审。根据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的投标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最多3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om)、****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和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上述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如有问题或疑问,应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没有任何问题和疑问,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8.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LSSBCG13标段:人民币柒万元整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单位名义从其基本账户转账至以下账户:
账户名称:****集团****公司****公司
开户银行:****银行****分行营业部
账 号: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人需备注:泸石火灾报警设备采购LSSBCG13标段(第二次)投标保证金;
请仔细核对系统中投标保证金子账户,避免造成转账错误。如投标人未严格按照指定账户信息进行转账导致投标保证金缴纳无效的,后果自负。
8.3投标保证金缴纳与查询: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蜀道集采平台”,进入“我的项目”菜单,点击报名项目的“保证金查询”按钮,根据系统中的账户信息进行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查询。
1.公示制度
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在“****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zb.****.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bulletin.****.com/)及“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网站上公示3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
2.异议、投诉处理
2.1异议处理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完成。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投标人对开标如有异议,应在“蜀道集采平台”唱标完成后,在15分钟内通过系统弹出的窗口进行异议的提出。招标人应在“异议回复”栏当场作出答复。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3)投标人对评标结果如有异议,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投标人提出异议以及招标人的答复均应通过“蜀道集采平台”在“异议”菜单中进行。超出异议期间没有提出异议的,则不予受理。
2.2投诉处理
投标人投诉的渠道:进入“蜀道集采平台”(http://zb.****.com)投标人登录对应项目后,点击“投诉”菜单提出。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高新区****中心C座7楼
邮政编码:610041
联 系 人:周先生、杨女士
联系电话:028-****7713
传 真:028-****7031
数字认证、投标人注册和投标流****集团****公司集中招标采购平台(https://zb.****.com)—“下载专区”—“操作手册”进行下载,如遇系统技术问题请联系:吴老师:180****5696。
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