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图书室建设项目已由 / 以 /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略)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略)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投标;3.本项目确定 1 家供应商中标。
2.2招标范围:人流统计摄像头32台、自助借还书机32台、听书平板206台、唱吧机32台、电视机32台、迷你主机32台、图书条形码6400个、模拟舱听书小窝32台,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五)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略)023-12-11,每日上午09:0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网上发售 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连续3个月((略)年10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投标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列入本公告资质要求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申领方式网上发送。投标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招标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招标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略)@qq.com。招标文件售价: 300 元/份,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8 09:00 ,地点为 河北省石家庄市(详见招标文件) 。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军队采购网》((略)mil.cn)和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略) |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略) | 联系人: | (略)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略)/(略)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