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I(略)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项目地点:沧州市-泊头市 |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业 |
本招标项目 泊镇2023年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仓储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泊头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泊发改审批〔2023〕6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泊头市泊镇人民政府 ,建设(略)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略) 100% ,招标人为 泊头市泊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1.建设(略):建设仓储车间一个,建筑面积1459.2平米,二层钢结构,一、二层均为应急物资储备库。 2.建设地点:泊头市泊镇西关村3.计划工期:92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证为准)4.质量标准要求:合格。质量缺陷责任期:一年5.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招标范围:(略)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2.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1.3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类),且无在建工程;
3.1.4其他要求:本次招标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非小微企业投标无效。按照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略)),本项目采用“双盲”方式评审。(1)评标专家“盲抽”。评标专家一律通过专家抽取系统从全省统一评标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系统不显示抽取专家姓名、联系电话等信息;(2)评标专家“盲评”。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采用“暗标”形式,评标专家在不知晓投标人信息的情况下进行打分,由系统自动汇总得分情况。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2-06 09:00 至 2023-12-12 17: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及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26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惠招标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略)com)”、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泊头市泊镇人民政府 |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联纵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泊头市开发区 | 地址:泊头市裕华西路(公证处南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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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继才 | 联系人:褚文娟 |
(略) | 电话:(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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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泊头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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