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招标]凤台县钱庙乡中心学校、李冲回民中学新建教辅用房及宿舍楼等工程(一期)【答疑
[正在招标]****学校、****中学**教辅用房及宿舍楼等工程(一期)【答疑...
【 信息时间:2023-12-05 】
关于“****学校、****中学**教辅用房及宿舍楼等工程(一期)”的澄清文件 一、项目名称:****学校、****中学**教辅用房及宿舍楼等工程(一期) 二、招标编号:**** 三、首次公告发布日期:2023年11月30日 四、澄清内容: 1、原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合同条款增加: 工程款支付担保:(1)担保金额:发包人向施工总承包企业(含建设单位直接分包的专业承包企业)提供施工合同额 □8% □9% √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2)办理时限:在取得施工许可证的3个月内办结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3)担保方式:工程款****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第三方担保等方式,也可以用工程款支付保证保险替代。对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可以根据合同约定将有权部门出具的相应资金保障证明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凭证。(4)保证期限: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 30天,办理保函、保单延期手续。(5)支付理赔: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有效期内,建设单位未按照规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性工程款或者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施工进度款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包括专业承包企业,下同)可以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同时将拖欠信息报送工程所在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力**社会保障主管部门。 2、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2.2 预付款:“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总价的70%,实质性开工后7个工作日内拨付至共管账户。每个月25日申报形象进度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后,按已完工程量的80%转付至乙方账户。”现调整为:“12.2.1 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的40%至70%。” 3、原招标文件合同条款第三节 专用合同条款11.1 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5)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当期**市场信息价(2022年5月)”现调整为:“(5)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编制招标控制价使用的当期**市场信息价(2023年第9期)”。 注:其他内容不变,所发招标文件与本文件不一致时,以本文件为准。由此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招标人:**** 招标代理机构:**** 日期:2023年12月5日
相关公告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