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2023LXCX069
二、项目名称:
(略)65辆校车柴油采购(二次)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略)
供应商地址:**市**县花沟镇东涡标路(X014)南侧
成交费率:**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最新公(略)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略)65辆校车柴油采购(二次) 货物名称:(略) 质量要求:(略) 供货期:(略)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孔德培、李超群、张涛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详见(略),收取费用1(略)。
七、(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采购方式、招标(谈判、磋商、(略))公告发布日期、开标日期、资格能力条件、业绩、信誉、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
1.采购方式:(略)
2.公告发布日期:(略)
3.开标日期:(略)
4.资格能力条件:(略)
5.业绩:无
6.信誉(荣誉获奖):无
7.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无
(二)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以及提出质疑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1.提出质疑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至(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地点、联系电话见本公告第九条)提出质疑。
2.提出质疑的条件
供应商认为本项目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等法律法规,依法提出质疑。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略),并加盖公章。
(三)不予(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所质疑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略)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或者缺少必要的证明材料;
5.对其他供应商(略),无法提(略)。
(四)投诉(略)
(略),联系电话:(略)
(五)领取中标通知书
成交通知书发出形式为“线下领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市文采路与百合路交叉口建工大楼16楼
联系方式:(略)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 话:(略)
十、附件
1、(略)下载1、采购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