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盐井镇坪街盐津县第一中学房产、土地
拍卖公告
受委托,因盐津县第一中学从位于盐津县盐井镇坪街校区整体搬迁至水田新区新校区,原盐津县第一中学国有房产及土地处于闲置状态,我公司将对原盐津县第一中学校区房产及土地进行公开拍卖(详情资料备索),现将相(略):
一、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
序号 | 标的名称 | 坐落 | 面积(㎡) | 起拍价 (万元) | 保证金(万元) | 加价幅度 (万元/次) | 备注 |
1 | 盐津县盐(略) | 盐津县盐井镇坪街盐津县第一中学 | 25834.79 | (略) | (略) | 10.00 | 整体拍卖 |
2 | 盐津县盐井镇坪街盐津县第一中学土地 | 盐津县盐井镇坪街盐津县第一中学 | 20097.71 |
二、报名资格及条件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申请人自愿参加此次拍卖,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权利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2、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禁止参加竞买。
3、完全认可(略),且完全接受现未发现的瑕疵等有关规定。
4、竞买人必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拍卖保证金,其提交资料全部审核通过并办理完保证金确认后方可参与竞价。
5、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三、报名方式、时间
1、报名方式:本次拍卖报名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凡有意参加报名的竞买人,请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Page)点击切换至“昭通市”,在国有产权栏找到本项目凭CA数字证书在网上报名,并上传所有报名资料。
2、网络报名时间: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1月3日17:00时(超过截止时间报名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标的展示时间和地点
1、标的展示时间:2023年12月19日至2023年12月20日。
2、标的展示地点:(略)
五、报名及拍卖文件获取
凡报名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须认真阅读本公告和《竞买须知》(附件)并遵守相关规则,一旦(略),即表明竞(略),视同认可了本公告及《竞买须知》的有关规定,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一)CA数字证书办理:
1、凡(略),必须先办理CA数字证书后方能进行报名及竞价。
2、需要办理CA数字证书的,请前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二楼北区办理,并在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略)gov.cn/)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登录报名和获取电子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或电话咨询:400-(略)客服热线)。
3、之前在云南省内其他地州已经申请办理过CA数字证书的用户,省内所有地州通用,无需(略)。
4、数字证书办理及技术支持。办理单位:云南龙瑞德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CA证书相关问题咨询电话:400-(略)客服热线);办理证书地址:昭通市昭阳区镇雄路昭通市民之家二楼北区。
(二)报名时竞买人须提交以下资料:
企业法人:(1)需提交竞买申请书;(2)竞买承诺书;(3)社会信用代码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机构(略))原件扫描件;(4)法定代表人(略)(5)法定代表人(略)(6)开户许可证原件扫描件;(7)失信被执行(略)(8)竞买保证金(略)(9)如非法人报名还须提交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委托人身份(略)。(注:以上材料须(略),网上(略))
(三)拍卖文件获取:
竞买人可登录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Page),使用CA数字证书在网上获取文件及其它资料。
六、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及方式:
1、交易保证金缴纳时间:2024年1月3日17:00前到账为准,并完成保证金确认。
2、交易保证金缴纳方式:(略)
竞买人须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把交易保证金转账到指定账户,由于竞买人未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进行保证金确认造成不能参加报名、(略)
3、保证金缴纳账户、交易保证金。
(1)保证(略)
账户名称:(略)
开户银行:(略)
账号:(略)
(2)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00万元(大写:壹仟万元整)
(3)拍卖结果公示(略),拍卖人将未成交人的交易保证金在7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缴纳账户。
七、拍卖竞价时间、竞价平台及地点
1、竞价时间:(略)
2、竞价平台: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Page)进行网络竞价取得《竞买资格确认书》的竞买人须在2024年1月4日10:20前登录竞价平台参与竞价。(注:请各竞买人按规定时间参加网络电子竞价,未按时参与竞价的,视为放弃)。
3、电子竞价地点:请各位竞买人自行选定(请各位竞买人自备电脑,提前下载驱动并确保网络通畅,做好(略))。
八、(略)
1、竞价方式:(略)
2、本次竞价遵(略)
3、按价高者得的原则,以竞价标的总价进行增价式竞价,增价幅度为10.00万元/次或其整倍数,可多次报价,(略)效报价递增一个或多个加价幅度。
九、公告发布途径:
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略)gov.cn/#/homePage)。
十、(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0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缴纳拍卖成交价款,交易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买受人在交清全部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7个工作日内退还。在规定时间内未全额支付成交价款的视为自动放弃,收回拍卖标的,具体以双方约定事项为准。
十一(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并在3日内向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支付拍卖成交价0.2%(略)。
十二、特别说明:
1、拍卖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方和拍卖方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本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或经济赔偿,买受人也不得因此要求退款。请与我公司工作人员对接了解标的物产权信息并亲临现场实地看样,凡报名的竞买人均视为对标的实物现状及权属登记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划拨用地,均按现状进行拍卖,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按土地用途使用,不得(略)。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将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佣金付清后,持委托方、拍卖公司出具的相关材料到相关部门自(略)缴纳的土地出让金及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具体以相关部门核定为准),委托方不承担任何税、费。
4、买受人在交清全部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后,由委托方在30个工作日内将标的物移交给买受人使用(以实物现状移交)。
5、报名时竞买人提交的资料查验齐全后方可报名,请各竞买人在规(略)。
6、因不符合条(略),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自行(略),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7、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充分了解相关情况和可能出现的风险。
8、我公司仅负责拍卖事宜,拍卖成交后,竞买人与委托(略),与我公司无关,我公司不对竞买人承担任何损失赔偿责任,这是竞买(略)。竞买人一旦报名成功,即视为同意我公司的前述免责内容。
9、给委托方和我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违约、赔偿及其他法律责任。
10、买受人须主动履行付款义务,买受人如不按期付清拍卖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相关费用的,按照《拍卖法》第39条的规定要承担违约责任,保证金不予退还。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次拍卖(略),再次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补足差额。
十三、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十四、联系方式
地 址:昆明市盘龙区万宏路奥斯迪商务中心A座10楼
联系电话:赵先生(略)、耿先生(略)
附件:
1、竞买须知
2、竞买申请书
3、竞买承诺书
云南玮元拍卖有限公司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