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度市泽河下游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
项目名称 | **市泽河下游生态修复水质改善工程 |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本项目建设地点为**市**镇G18以西至橡胶坝下游250m之间的河道沿线二次滩地,全长约1000m。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70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刘毅 |
联系人 | 曹峰铭 | 联系电话 | 176****1218/185****9289 |
项目投资(万元) | 4460 | 环保投资(万元) | 446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6-11-01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95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项中其他(不含提标改造项目;不含化粪池及化粪池处理后中水处理回用;不含仅建设沉淀池处理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本工程通过人工湿地及生态缓冲带建设项目的实施改善泽河下游水生态环境,削减河道污染物含量,改善河道水质。陆域缓冲带修复面积26000平方米,潜流湿地建设31500平方米,生态护坡建设9365平方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固废 | 环保措施: 预目建设过程中,施工垃级统一收集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1)施工机械设备尽可能都使用液压工具代替气压工具; (2)对现场施工人员做好卫生防护工作,如佩戴耳塞等;(3)施工计划进行合理安排,对噪声大,冲击性强并伴有强烈振动的施工作业安排在白天进行。 | ||
生态影响 | 有环保措施: 按照GB/T24001建立环境管理体系,确定环保目标为:确保无环保严重违规事件发生,各种环境影响控制满足《中华人民**国环现保护法》及相关标准规定。 | ||
承诺:**** 刘毅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刘毅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37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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