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仔镇革命老区村生态环境整治及明亮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坂仔镇革命老区村生态环境整治及明****行政审批局以平行审投资{2023}115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建设资金来源彩票公益基金及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坂仔镇东坑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预算审核价****854.33元(含暂列金187000元,含甲供材料17101.7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1、主要在东峨线主干道、三楼社、顶下腰的道路两侧安装379盏7米高单悬臂太阳能路灯并进行综合整治。2、景观工程:对位于东坑村的两座土楼圆楼、****中心****基地、****县委地下印刷厂)及周边环境进行整治提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有关设计变更通知、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关于贯彻执行(园林绿化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闽建办风景〔2018〕11号)中相应规模标准规定的特征描述)单项合同额≤500万元:项目负责人配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1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同预算审核价****854.33元(含暂列金187000元,含甲供材料17101.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括园林绿化工程或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或园林景观工程施工或绿化施工等相关范围。(注:营业执照中未能明确体现其经营范围的,****管理部门出具或网上公示的能证明其经营范围满足上述条件的相关证明资料)。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人员,且不得同时兼任2个及以上园林绿化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②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网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的相应信息系统登记的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如职称人员平台无公示则无需提供职称人员截图);③****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黑名单”及“欠薪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需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④****检察院、国家发展改革委[高检会(2015)3号文]《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规定,投标人应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法院裁判文书(提供截图)和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的承诺函(格式自拟)。⑤根据闽建筑〔2019〕16号文规定投标人递交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XML电子文档中记录的软硬件信息应当包括软件加密锁使用人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身份证号码)、软件功能等。对于没有按照上述要求记录计价软件加密锁实名信息的,视为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否决其投标。⑥根据闽建筑〔2022〕3号规定,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拟派出项目负责人承诺函。⑥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⑦本招标项目采用在线开标方式(即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按电子平台提示解密开始后进行在线解密(即远程解密),全部投标人解密完成后即进入开标程序,投标人最迟于解密开始后45分钟内完成解密,否则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⑧投标人的企业信息及主要管理人员信息(即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应当能够通过**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查询得到。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06日 08:00:00至开标前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6.00%≤K<10.00%)。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26日 16:00:00前(款项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以银行收账通知为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柒万伍仟整(¥7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应以银行保函、****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保证保险或年度保证金等方式之一提交。****银行保函、担保保函或保证保险形式的形式提交项目投标保证金的应按规定全部使用电子保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7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https://gcjyzx.****.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省漳****政府院内,邮编:363705
电子邮箱:/
电话:133****1997,传真:/
联系人:阮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平**小溪镇高东路9号碧桂园15幢202室,邮编:363700
电子邮箱:****@163.com
电话:0596-****789,传真:/
联系人: 小李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农业农村局
地址:**市平**小溪镇东大街168号
联系电话:0596-****283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中心二楼(**市平**小溪镇河滨南路)
联系电话:0596-****2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