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设施更新2023-YG07-F1009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需**道路电子屏横幅、办公楼楼顶发光立体大字、校徽,更换橱窗。
(一)技术要求
1.需要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将院内老旧文化设施更换、更新,利用最新的科技手段,实现院区文化环境建设的宣传、育人。
2.应当优先执行引用国家、行业的相关标准规范。
3.应当满足的功能和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 项目组成 | 规格/尺寸(mm) | 数量/平米 |
道路电子屏横幅 | 主体造型:采用1.5毫米不锈钢板剪板折弯加工,钢板激光切割、氩弧焊拼装,焊缝满焊拼接,3遍打磨抛光; | 7500*5500 | 2 |
显示屏:户外防水单彩P4显示屏金属边框,配套弱电辅材及播放设备。 | |||
基础预埋: | |||
办公楼楼顶大字 | 发光立体大字: | 2500*2500*80 | 12 |
橱窗 | 1、主材:1.2mm厚304不锈钢剪板折弯加工 | 3200*2400*200 | 32 |
预埋: | |||
传统文化橱窗 | 主体造型:**石原石切割,采用干挂工艺粘贴,表面云石胶填缝水沙打磨抛光; | 7000*2800*300 | 28 |
浮雕主体: | |||
视窗: | |||
底座: | |||
立体字: | |||
基础预埋: |
4.验收标准、方法;
到货(或安装调试后)检验:在交货时(或安装调试后),中标方应对所提供的产品出具国家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或国家认可的行业标准规定的产品合格证,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交货前有权对中标方提供的货物、技术、服务提出异议,并采取相关措施确保质量合格。
(二)经济(商务)要求
1.采购项目预算安排等情况;
本采购项目预算341.88万元。
2.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①交货地点: **市**区
②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60天内全部免费安装调试完毕。
③交货方式:乙方安装部署
①质量保证期:自交货验收完毕之日算起,所有产品质保24个月。投标供应商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而导致的缺陷,必须免费提供包修、包换、包退服务,因此导致的损失采购单位有权向中标供应商追偿。超出质保期后,供应商应当提供上门维修服务,仅收取成本费。
②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履行保密义务,在学院活动中提供应急支援保障服务,保障服务内容
③投标供应商须承诺提供该项目的技术培训、技术支持和维修巡检服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书面方案。根据项目情况,提供产品建档计划等。
④投标供应商须提供生命周期内零备件和消耗品清单,并明确供应周期和价格等优惠条件。
⑤投标供应商须承诺,对售后服务需求提供应急维修响应,36小时内到达现场实施维修。36小时仍未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转的,由投标供应商提供同类型备品、备件等。
⑥硬件是否回收:否。
⑦日常维护及服务标准:7*24小时。
(三)专利权和保密要求
对采购单位提供的人员、地址、采购情况等信息要保守秘密,不得向外界透露。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单位将与中标供应商签订保密协议。
(四)付款及结算方式
本项目不预付货款,货物运达指定地点验收合格后,合同 乙方收集发运接收单、发票、验收报告等资料,提交采购单位办理结算手续,采购单位在30天内向乙方支付货款。
(五)履约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合同金额的5%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即拾柒万零玖佰肆拾元整(小写170940元)。乙方若未按要求提供服务,或未能达到指定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六)物资编目编码、打码贴签要求
****服务所含配套物资有编目编码、打码贴 签要求的,投标供应商应当予以明确响应,相关费用包含在报价中。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设定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 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 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 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 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 ****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 plap. mil. 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 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 creditchina, gov. 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公示期间
2023年12月6日-2023年12月20日
四、征询目的
潜在供应商可对需求指标中具有倾向性和排他性条款提出质疑,或提出对需求指标的完善意见,我单位将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条款进行修改,为下一步正式采购提供更加合理的技术参数。欢迎各供应商踊跃提出意见建议。
五、反馈建议、意见
供应商须在公示期内按照下列递交要求将意见建议书面反馈,逾期不予接受。
(一) 需提供以下加盖单位公章的影印件1套: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可以为三证合一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 意见建议书(格式自拟,需包含项目名称、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等)。
(二) 提交方式:在公示期内,将上述材料扫描制成一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命名:2023-YG07-F1009
意见建议书+公司名称),以附件形式将PDF文件发送至****@qq.com。或通过《军队采购网》反馈。
(三) 邮件主题:与文件名称一致。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不符合要求的提交方式有可能被拒绝接受
六、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毛女士 010-****3045
七、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监督人:李助理 010-****3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