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中心EPCO项目景观工程绿化苗木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1.供应商名称:****
2.供应商地址:*****
3.成交金额:****303.6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中心EPCO项目景观工程绿化苗木 品牌:/ 规格型号: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数量:详见招标文件及附件 单价:详见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树惠(组长)、崔琳、刘文惠(业主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采购文件约定,代理服务费为人民币22000元,造价服务费16000元,合计38000元整。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7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质疑要求
若供应商对公告结果有质疑,可在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异议质疑受理操作指南》、《关于进一步规范异议质疑答复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提交质疑。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委员会公管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①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②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③被质疑人名称;
④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⑤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⑥必要的法律依据;
⑦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①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②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③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④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⑤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登录查看更多*****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登录查看更多
电话:*****
公告单位:****
202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