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同意忻州市杂粮产业培训中心设立的批复
****关于同****培训中心设立的批复
时间:2023-12-05
忻审管社许〔2023〕124号
****培训中心:
你单位递交的《****学校办学许可证申请》及自愿作出符合办学条件的承诺材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实施办法》、《关于转发》(晋人社厅函〔2021〕675号)、《****政府关于印发**市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忻政发〔2021〕6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我局审阅了你单位的申请资料,结合申请人作出的承诺,认为你单位符合申报条件,同意设****培训中心,现将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学校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学校名称:****培训中心
地址:**省**市****会议中心
法定代表人:高文凯
二、培训职业工种(专业)
农业技术员、仓储管理员、跨境电子商务师、供应链管理师
三、有效期限
本次批准有效期限为三年,时间从2023年12月5日至2026年12月4日。
学校设立后,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贯彻落实职业技能培训大纲,确保培训质量,为社会培养出更多符合经济发展需要的技能人才。
****
2023年1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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