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政府采购任务书编号:JC340********536号)
二、项目名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杨舍镇**路)
中标金额:****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改造升级项目 服务范围:投标人需提供本项目的需求分析(包括业务需求、功能需求、性能需求)、建设原则、设计依据、系统总体架构、关键技术路线内容。 服务要求:基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前期建设成果,结合本地区实际建设情况进行全面升级改造,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受理前服务指导最优、受理后审批时间最短、审批后监督管理最好,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攻坚突破,提升办理建筑许可便利度。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日起至2024年4月底内建设完毕,运维服务期2年。 服务标准:《创优营商环境对标提升举措(2023版)》以及《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指标季度评议评分表》工作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婉、陈志伟、沈红林、欧阳中梅、付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100万元≤中标价≤500万元,则代理费=100万元×1.2% (中标价-100万元)×0.48%
收费金额:25464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是否中小微企业中标:否
3、无效投标单位:无
4、中标单位业绩:
1)**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升级改造项目;
2)**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开发。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以电子形式的,可以在线递交到系统(http: whsggzy.****.cn);以书面形式的可以按采购公告载明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向其提出。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按有关规定给予答复。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 A2 座 9 楼
联系方式:0553-****50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广场A2座10楼1032
联系方式:133****65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史蓉
电话:133****6563
十、附件
1、主要标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