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经济开发区溪东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人才公寓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漳****改革局以漳泰发改批〔2023〕6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工业大道西侧、兴泰中学北侧。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用地面积23169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80459.02平方米,计容面积约60064.45平方米,容积率2.59,建筑密度21.98%。其中,住宅建筑面积约51480.98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约5181.04平方米,公共配套建筑面积约3310.73平方米,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9456.92平方米, 配备555个停车位,物业用房、社区服务站、****服务站、社区党群、健身活动室、****服务站、婴幼儿照顾服务、通信接入机房及配电室等。
2.3招标范围和内容:****开发区溪东产城融合区基础配套设施项目人才公寓工程设计施工图包含的所有内容(项目所有单体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及其配套的室外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支护、人防、消防、智能化系统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强电、管网工程、二次装修工程、有线/电信/移动工程、电梯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含招标人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所有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澄清、修改、补充说明等所含内容)、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的投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控制、节能管理和合同、信息管理、配套专业及交底移交相关手续等内容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费用为31679.08万元,监理费为317.48万元。(含配套工程)。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发改价格【2007】670号)和《关于**省建设工程监理行业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闽监管协[2015]13号)文件规定标准下浮4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费率为1.00%,工程竣工结算时,以经有权部门结算审核确定的**工程结算审核总价为本项目的监理服务费的计费额计取监理服务费,即最终监理服务费=经有权部门结算审核确定的**工程结算审核总价*固定费率1.00%。不论国家政策或法规、标准及市场因素的变化,监理服务费费率均不做任何调整。工期**,分期施工,施工准备阶段、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阶段、保修阶段的监理服务费已包含在监理中标费率中,不再另行计取。投标时,投标人的监理服务费报价暂按人民币317.48万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10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要求拟推荐中标候选人注册人员应满足其所持监理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本项目所需专业工程类别)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二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中的住宅工程,等级为二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①**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省住房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工程监理企业信息登记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须提供系统截图)。②根据《****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文件规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建设部《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建市〔2017〕241号)文件的精神以及闽建筑函〔2022〕1号、闽人社文〔2018〕21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投标人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列为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投标。⑤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乙级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注册人员专业和数量应满足本招标项目所对应的“监理资质”标准要求,并提供“**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四库一平台)”(网址:http://jzsc.****.cn/),本项目所需资质类别等级对应的资质标准注册人员的网页截图。若注册人员不满足相应“监理资质”标准要求的投标人,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⑥本招标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场参加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通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参加开标会议,并在线进行投标文件解密、互动交流、澄清等开标活动。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12月7日 08:30:00至2023年12月27日 09:30:00通****交易中心网站(https://gcjyzx.****.cn)电子交易平台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3年12月 27 日 09:30:00。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形式之一的有效投标保证金形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规定。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s://ggzyfw.****.cn/)、****交易中心网(https://gcjyzx.****.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区人民西路103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261,传真:/
联系人:小叶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花园3幢D26号,邮编:3639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6-****132,传真:/
联系人:小张
公共**电子交易平台名称:****交易中心
网址:https://gcjyzx.****.cn/
联系电话:0596-****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市****建设局 、 漳****改革局
地址:**市**区**镇人和南路、**市**区**镇**北路
联系电话:0596-****686、0596-****267
****中心名称:******交易中心
地址:****科技馆二楼
联系电话:0596-****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