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园区数智产业园创****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 已由 **市****委员会以 **发改审发〔2022〕59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业主自筹及积极争取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市**区界石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5.86万平方米,****中心约1.10万平方米,****中心约2.91万平方米,****中心约0.61万平方米,****中心约1.24万平方米。本****工业园区数智产业园创****服务中心)装饰装修工程(第二次),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消防工程、暖通工程等,建筑面积约12425.72平方米。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 14053.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126.602053万元
2.4 招标范围:包括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消防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图纸、工程量清单。
2.5 工期要求: 18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应满足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 1.4.1 项和第 1.4.2 项的相应要求;
3.2.2 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承担本****工程部分工作内容的企业,且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中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区富城路88号附32号 | 地址: | **市**区龙洲大道159号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唐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1990 | 联系电话: | 138****3890 |
传真: | 传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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