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L项目监控技防改造提升工程及安防监控系统维保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8日09点00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SL项目监控维保、SL项目监控技防改造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280000.0(元)
最高限价:
280000(元)
采购需求:
SL项目监控技防改造提升工程及安防监控系统维保项目,具体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 1.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响应供应商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需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响应供应商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或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壹级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响应供应商须具备至少1辆举升高度不低于10米的折臂高空作业车,如车辆为自有,须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车辆照片、保单、购车合同、行驶证;如车辆为租赁,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车辆照片、保单。 4. 未被“信用中国”、 “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查询结果以评审过程中现场网络截图为准。 5.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参加招标活动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参加招标活动的,还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代理人须为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员工,并提供开标日前最近1个月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社保的证明;新成立企业距开标日期不足30日的,可不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以新办企业营业执照发放日期为准)。
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北路799号时代大厦1312开标室
四、开启:
时间:2023年12月18日09点00分(**时间)
地点:**市**北路799号时代大厦1310评标室
五、其他补充事宜:
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响应供应商递交的响应函为第一次报价,评审小组可根据评审情况决定是否需要现场报价以及现场报价次数,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 本项目为了保证响应供应商能全面了解本项目的实际情况避免盲目投标,特别提醒所有响应供应商自行组织人员踏勘现场,自行负责现场踏勘安全,如响应供应商选择不踏勘现场,造成项目需求理解偏差方案编制失误或响应报价失误均由响应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响应供应商自身不能参加现场勘察或现场踏勘不全面的,不得因此提出修改报价或履约过程中提出索赔等要求。
名称:****
地址:**市**市**街道时代大厦
联系方式:0513-****6990
名称:****
地址:**市益寿南路186号御墅园1幢商务区1号
联系方式:177****7590
项目联系人:宗女士
电 话:0513-****6990
一、项目基本情况: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三、响应文件提交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2.代理机构信息:
3.项目联系人:
本项目依据相关预算支出管理规定和采购单位内控制度开展采购活动!
SL项目监控维保及监控技防改造提升工程磋商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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