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粤****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于2023年3月20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公共**交易平台(**省●**市)发布了《粤****中心综合实验大楼建设项目-主体工程施工招标暂停公告》,现从即日起恢复本项目招标投标活动。
一、招标控制价的更正:
本工程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陆拾万零捌仟玖佰贰拾贰元零贰分(¥****8922.02元)。其中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05.56元,暂估价为¥****870.86元,暂列金额为¥****248.15元。
二、工程量清单的更正:
请各潜在投标人重新下载工程量清单(详见**公共**交易平台(**省﹒**市)https://ygp.****.cn/ggzy-portal/#/440200/index本公告的附件),并按此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文件。
三、其他调整事项
1.招标公告3.3.1款、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一节3.1款和第三节2.3.1款更正为:
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截图),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开工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1款第(6)点更正为:
(6)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2023年10月工程造价信息,工程造价信息缺项的,参照市场价格;
3.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8.6款更正为:
8.6 本招标项目以分部分项的10%计取暂列金,暂列金为****248.15元。以暂列金额形式列入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的所需货物和服务的采购(以下统称“暂列金额项目”)若有发生,按照本节第8.5条的规定确定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和合同价格。暂列金额项目由其他承包人承包的,纳入中标人的管理和协调范围,由其他承包人向中标人承担质量、安全、文明施工、工期责任,中标人向招标人承担责任。
4.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10.3.1款(3)第a点更正为:
a.《投标总价扉页》(即扉—3)后应附编制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扫描件(须附变更注册栏);投标人委托造价咨询单位编制《投标总价》的,在该扉页“投标人”栏目加盖造价咨询人公章,并在该扉页后附造价咨询人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
5.招标文件第一章第三节《综合评分表》“**地区企业诚信考评等级”更正为:
**地区 企业诚信 考评等级 (10分) | 2021年9月至2023年10月期间连续 24 个月**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情况: 1.考评等级为AAA级得10分; 2.评等级为AA级得5分; 3.考评等级为A级得2分; 4.其他情况或无评级的,不予计分。 本项最高得10分。
| 如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获得不同考评等级,按就低不就高原则评分。 投标人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信息的获取采用评标过程中实时查询的方式实施。由招标代理机****委员会成员、交易场所工作人员共同见证下,登录******管理局网站(http://www.****.cn),在【信息查询】—【诚信信息管理查询】栏目下载和打印相应月份的《**市建筑行业企业诚信综合考评等级》,作为****委员会。 |
6.招标文件第一章第四节1款(5)内容更正为:
(5)《项目经理简历表》中拟派项目经理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建造师的注册证书不是住建部门颁发的;建造师的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的;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不在使用有效期内的;项目管理班子组成人员不符合规定;擅自修改、遗漏《项目经理任职声明》实质性内容的;
7.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a点更正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0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材料、工程设备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材料、工程设备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8.招标文件第三章2.3.6.2款第c点更正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0月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 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A为合同约定的材料、工程设备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9.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a点更正为:
a.如果承包人投标报价中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中标单价”)低于2023年10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对应施工机具台班单价(以下简称“基准单价”),该施工机具台班的结算单价调整公式为:
10.招标文件第三章2.3.6.4款第c点更正为:
以上公式中,F1为中标单价;F0为基准单价、指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2023年10月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F2为施工当月项目所在地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B为合同约定的施工机具台班单价涨跌风险幅度值。
11.招标文件第三章2.9款更正为:
2.9 暂估价的结算原则:本工程暂估价为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材料、设备暂估价结算时提供详细竣工图纸、工程量计算式、施工图片、施工记录、发票等佐证材料作为结算依据,结算原则按本章“2.工程结算原则”有关条款进行结算。各部分暂估价的结算价不得超过暂估价。
12.招标文件第三章增加2.14款、2.15款、2.16款:
2.14余方弃置:暂按18公里计算,结算时提供实际弃土场地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以及相关运距签证记录等结算佐证材料;水泥石屑拌合料运距:暂按10公里计算,结算时提供实际拌合料运距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等作为结算佐证材料。泥浆弃置结算时提供实际外运距离资料、施工视频、施工照片、计算式等作为结算佐证资料。
2.15项目回填土调配费用包含转运及暂存场地等费用,发包人不再额外支付其它费用,结算时提供实际暂存场地及运输距离资料、施工照片等作为结算佐证资料。2.16项目充电桩应包含计费模块及计费软件系统等功能,在暂估价范围内按实结算。
四、本项目原定于2023年3月23日9时30分开标,现将时间作如下延期:
1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
2 | 网上提问 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16日16时00分 |
3 | 网上答疑 时间 | 2023年12月16日16时30分至 2023年12月19日16时00分 |
4 | 投标保证缴 纳截止时间 |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投标保证担保上传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投标保证保险投保截止时间: 2023年12月25日9时30分。 |
5 | 电子投标 截止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
6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9时00分至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
7 | 投标相关资料(如有)递交地点 | 开标场所:****交易中心, 地址:**省**市**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8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26日9时30分 |
9 | 开标地点 | 开标场所:****交易中心, 地址:**省**市**区西联镇,具体房间号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有效期的相关说明:如潜在投标人在2023年3月1日(即报名之日起)至本延期公告发布之日(含延期公告发****银行保函(或电****银行保函(或电子保单)上写明了2023年3月23日(即原定开标时间)时间节点的,均视为有效保函(或保单)。
五、原招标文件、补充公告中涉及到以上内容的均作相应调整,其他内容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凡原招标文件等资料与本公告不一致之处,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招 标 人(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3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