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艺术中心建设项目 | 项目代码: | **** | ||||||||||||||||||
招标人: | 名称:D9A4EBCA-21A0-49EE-B8C0-796303BD73E8 | 代理机构: | 名称:**** | ||||||||||||||||||
地址:**东钱湖**南路300号 | 地址:**高新区翔云路100****中心东楼24-1至24-6 | ||||||||||||||||||||
联系人:孙工 | 联系人:**** | ||||||||||||||||||||
电话:0574-****0234 | 电话:158****0036 | ||||||||||||||||||||
标段(包)名称: | ******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 标段(包)编号: | A330********213****1001 | ||||||||||||||||||
澄清、修改对象: | 招标公告 | ||||||||||||||||||||
澄清、修改内容要点: | ******艺术中心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澄清修改公告2 招标编号:A330********21352001 各投标人: 经研究,对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 1.时间安排表修改为以下内容:
2.招标公告中: 1)“4、招标文件的获取”中“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3日09时30分】”修改为“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时间,下同),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12月05日09时30分】”。 2)“5、投标文件的递交”中“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08日09时30分】”修改为“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年12月20日09时30分】”。 3、本项目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原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公告内容不一致的,以本澄清修改公告为准。本澄清修改公告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余按原招标文件执行。投标人应及时关注浏览**市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因未及时浏览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 ****(盖单位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章) 2023年12月07日 | ||||||||||||||||||||
行政监督机构: | 鄞****管理中心 | 电话: | 0574-****5165 | ||||||||||||||||||
信息来源: | **区公共**交易平台 | 接收时间: | 2023-12-0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