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公司: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请求出具**县环城水系仙湖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县环城水系仙湖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已经******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估报告》,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县环城水系仙湖体育公园项目初步设计方案,并在下一步工作中进一步优化。
二、项目代码:****(关联主项目:**县环城水系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2017-451323-77-01-007144))。
三、项目地址:**县**新区仙湖公园内。
四、项目规模及内容:本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215824.07 ㎡,其中A地块用地面积119159.86 ㎡,B地块用地面积96664.21㎡,健身设施用地面积66020.97㎡,其中A地块运动场地18747.79㎡,B地块运动场地12659.98㎡,健身步道(包括A、B地块内及延伸部分)35715.50㎡,体育健身器材场地1000㎡,健身设施用地占比31.56%,绿地率68.44%。A地块运动场地主要建设10个羽毛球场、2个5人制足球场、17个篮球场和8个气排球场、1个体育健身器材场地和部分健身步道,B地块运动场地主要建设9个羽毛球场、2个5人制足球场、7个篮球场、2个排球场、5个网球场、1个体育健身器材场地和部分健身步道。
五、同意初步设计提出的总平布置设计方案,并在下阶段进一步优化。
六、总投资及资金来源:项目概算总投资为2740.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2155.8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34万元,基本预备费202.97万元。****银行贷款和地方配套资金。
请项目业主严格按照批复项目建设内容控制建设规模和投资,落实建设条件,尽快开工建设。
(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附件:**县环城水系仙湖体育公园项目概算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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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