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零小工程管理办法》(集团办计发〔2023〕75号)和《集团公司关于规范非运输施工企业非招标零小工程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广铁经函〔2023〕415号)相关要求,经主管部门对本项目采购情况分析,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拟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予以公示。
公示日期:2023年12月7日至2023年12月12日
异议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0731-****4135
详细地址:湖****车站南路816号
邮政编码:410014
邮 箱:****@qq.com
一、采购项目名称:****控制所生产用房办公环境整治工程
采购项目编号:****
二、采购单位名称:****
三、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类别:工程类。
2.资金来源:专项整治。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3.行业类型:其他建筑安装
4.项目所在地:****中心
5.项目地址:湖****车站南路816号
6.项目概况:****控制所生产用房三楼、四楼通风系统整修,外墙窗户更换断桥隔热铝材平开窗约100㎡。本项目金额上限:40.255万元,含9%增值税。主要工作量在现场勘查时介绍。
7.项目期限:自本项目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之内完工。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须为在中****工商局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建筑工程、装修装饰。
3.报价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
4.近3年内完成本项目同类施工项目。
5.报价人与采购单位此前没有任何事宜的纠纷,****集团有限公司管内没有采购违规行为和合同履约违约行为。
五、报价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3日17:00。
2.递交地点:湖****车站南路816号四楼627室。
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递交地点的报价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报价文件需进行密封,密封处加盖骑缝公章。采购人不受理未密封完好的报价文件。
5.在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采购人可以撤回报价文件。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报价人不得修改、补充、撤销报价文件。
6.报价文件保持密封状态直至本项目采购评审会报价人签到后,统一当面**。未准时签到的报价人的报价文件不**,并视为弃权。
六、评审方式
1.报名人需按照本公告第五条递交《报价文件》后,方可参与本项目的采购评审。
2.本项目采用线下、经评审最低价法评审。
七、竞价保证金的交纳
本采购项目不需缴纳竞价保证金。
八、现场勘查
采购人定于2023年12月12日9:00****控制中心 组织进行现场踏勘,报价人应准时参加。
九、联系方式
项目承办联系人:张卫 联系电话:0731-****4135
地址:湖****车站南路816号
邮政编码:410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