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 (略)
项目名称 | 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 | ||
项目编号 | (略) | 投资项目统一编码 | |
交易分类 | 房建市政工程 | 所属管辖范围 | 宁乡市 |
相关公告 | |
一、招标条件
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已由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宁开管立投〔2022〕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略),招标代理机构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检测服务;
2.2 建设地点:位于宁乡经开区,金玉大道以西,玉兴(略)
(略)m2,14#压缩式垃圾站56m2,同时建设室外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力、绿化、亮化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项目主要包含土方、强夯、建筑、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消防、幕墙、弱电、景观、精装修、环保、无障碍设计以及室外道路、停车场、给排水、消防、电力、绿化、亮化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等。本项目总投资约为45530万元。
2.4 资金来源:(略)
2.5 服务周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及资料移交完毕止,本项目(略)。
2.6 质量标准:检测技术先进,数据处理、分析及信息反馈及时,成果资料真实、可靠、准确,符合现行国家及(略),同时检测成果资料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
2.7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强夯、地基处理、桩基工程、钢结构、混凝土构件、支护结构、装修工程、附属工程等。本项目招标范围、技术要求任务书为宁乡经开区绿色建材产业园建设项目一期-标准厂房工程检测服务基准要求。投标人中标后须优化检测方案,检测方案必须满足国家、地方相关文件及各级行政主管(职能)部门的规定和要求。具体详见检测清单。
2.8 标段划分:(略)
三、投标人基(略):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有效期内;湖南省外入湘企业在“湖(略)
3.2 投标人须同时满(略):(略)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应包含见证取样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②投标人(略)(CMA认证)证书且提供资质认定证书全部附表。资质证书、认证证书均处于有效期内。
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新《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综合资质或专项资质(含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新旧资质标准过渡工作的通知》,自新标准《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标准》(建质规〔2023〕1 号)发布之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为过渡期。过渡期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到期的,资质证书统一延期至 2024 年 7 月 31 日。
3.3 入围业绩:企业近三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1095天内为有效)至少完成1个单个检测合同金额不少于140万元建筑工程检测业绩。
3.3.1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
(1)入围业绩需(略)(能够体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等信息)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扫(略)合同和检测报告关键页需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如合同和检测报告关键页不能体现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则需提供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体现了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内容的项目审批文件或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原件的扫描件作为补充材料,否则不予认定。如存在业绩(略),则依次按照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项目审批文件、合同、建设单位盖章的证明文件、检测报告关键页的顺序认定。
(2)企业及项目负(略)。
3.4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具有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协会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略)
1、检测关(略):
本项目拟定其他人员(除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外)至少还须配备4名专业技术人员,均须持有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
注:(略)单位与投标单位名称不一致,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连续3(略)程情况要求中标人增加相应专业人员,中标人不得因(略)。
本项目拟任项目负责人及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的在职人员,(不核查有关人员养老保险,参与投标的企业无需提供有关人员养老保险缴纳资料),若中标后,发现中标人使用非本单位在职员工参与投标,招标(略)。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岗位人员。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投标的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与本项目相应施工、设计、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及其相关材料供应的单位为同一法人或隶属于同一法人,否则按不合格投标人处理。
四、评标办法及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保证金
5.1 投标保证金数额: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元)。
5.2 保证金形式:(略)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23年11月17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公共资(略)标文件和资料。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和资料与书面招标文件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略)含)17时00分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2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略)。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12月11日9时00分,请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n/)下载电子投标文(略),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略),请投标(略)。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略):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略)gov.cn);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n/)。
九、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事务中心,电话:(略)
十、其它
10.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图纸、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等资料。通过(略) 载的招标文件为 CSGCZF 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制作 CSGCTF 格式投标文件。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新点投标文件制作工具(长沙工程版),请各投(略)。投标人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电子印章(含CA 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包括企业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章、授权委托代理人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10.2 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CA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略)(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招标人或行政监管部门需要留存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纸质文件资料进行归档时,应当由招(略)。当提供的纸质文件资料与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记录的电子文件资料不一致时,以电子文件资料为准。
10.3 按照长沙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略)要求,投标人应当在参与投标之前,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略)cn/),进行事前信用承诺,提交《信用承诺书》。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略)按2转(略)。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