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025年塑料制品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3年-2025年塑料制品采购(二次)结果公告(采购包1)
2023年12月08日 16:09
附件1 | 中小企业声明函 | ||
附件2 |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 |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3年-2025年塑料制品采购(二次) 三、采购结果
四、主要标的信息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七、公告期限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相关附件: 采购包1:
**** | **省**市**区**街道工业路360(原怡园路东侧)中央第五街2#楼7层30商务金融(含办公) | 557,800.00元 |
采购包1(2023年-2025年塑料制品采购):
货物类(****)
1-1 | 塑料制品 | 塑料制品 | 铭信 | 1、本次采购货物为****塑料袋/塑料制品类采购。 2、采用国家标准优质可降解聚酯纤维/聚乙烯/抗菌材料光亮无色差,柔软度好、舒适,挺括、耐用耐洗,透气性强,吸汗性强,无甲醛,预防静电。依据GB/T21661-2020、GB4806.7-2016、GB38995-2020标准及技术参数,其中对产品材质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规定。 3、.验收 3.1验收标准: 3.1.1为确保塑料袋及塑料制品制作的质量,采购人有权委托服装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对中标人的生产过程进行质量监控,同时对生产过程进行随机抽样检测。 3.1.2中标人如有调换产品,降低产品等级标准或提供存在质量缺陷产品,以少充多,以劣充优,以假充真,串通、贿赂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中标人资格(即便签订合同后,如发现中标人产品质与样品不一致时,招标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并要求中标人赔偿损失),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协议及合同规定对中标人进行经济处罚,并没收履约保证金,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3.1.3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提供的货物进行随机抽检,由第三方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支付。 3.1.4检验标准:按国家或行业或地方标准验收。产品质量应达到设计要求,应能通过质检、计量部门的检测检验。 3.2验收程序与方法 3.2.1出厂检验 中标人在产品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检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货物出具产地证书、出厂检验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等。结果必须符合第9.1.4条款验收标准要求。 3.2.2中标人自检 货物在到达后,要求中标人对所有货物进行检验,结果必须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以及合同中相关条款,同时向采购人提供自检纪录。 3.2.3验收与最终验收 中标人自检后,中标人与采购人按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招标文件及合同相关条款要求一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若发现不符合(国家或行业)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合同相关条款要求,需立即进行更换,并通过最终验收。拒不更换的,采购人有权拒收货物。 | 1 | 批 | 557,800.0000 | 557,800.00 |
采购人代表: | 俞峰 |
评审专家: | 陈剑侠 、 郑申西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成交供应商应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服务费)。①以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中标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②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0,100]万元1.50%。采购代理服务按上述标准经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后向成交供应商收取。2、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①成交供应商应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按规定的标准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缴清招标代理服务费。****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②招****银行帐号:开户名:****开户行:****银行****公司**广达支行。帐号:350********700000435。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2023年-2025年塑料制品采购:0.8367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各供应商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均合格。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
地址:**省**县北厝镇临湖七路2号
联系方式:0591-****6676
2.采购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乌**路318号**科技大厦9层
联系方式:0591-****5992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毛晓露
电话:0591-****5992
****
2023年1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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