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局:
报来《关于审批大****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请示》收悉。经审查,本项目名称为:大****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项目代码为****。现就大****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必要性和可行性。****中学的教育基础设施,优化育人环境,满足教育需求,****中学教育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档次,建设大****中学4#学生宿舍楼项目是必要的。项目建设政策依据充分,项目工程技术方案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结构、内容和深度基本达到相关规范要求,项目总体可行。
二、项目选址。项目选址于大****中学校园内(大化县大化镇**路543号)。
三、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建设规模:**4#学生宿舍楼,建筑总面积2767.47平方米。
项目建设内容:土建、装饰装修工程。
四、主要工程技术方案。同意本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项目建设方案,标准按相关规范要求执行。
五、公共安全卫生、消防、环境保护和节能措施。同意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的公共安全卫生、消防、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成后的项目环境保护和综合能耗应控制在行业标准范围内。
六、投资估算及资金筹措。项目建设投资估算829.84万元,其中工程费699.6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90.71万元,预备费39.52万元。项目资金来源为拟申请上级专项补助资金664万元,县级多渠道筹措解决165.84万元。
七、项目推进工作提示。本文自批复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请在本批复有效期内,据此批复和可行性研究报告评估意见开展下阶段相关项目推进工作。如果项目名称、建设地址、总投资额和建设内容等发生重大变更,应及时依法重新申请审批。
八、其他。自治区发展改革委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688。****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接收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建设廉政监督信访举报电话:0771-12388。收信地址:****纪委监委驻自治区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邮编:530028。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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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