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驻地网-**区龙城镇新华通讯器材服务部、裴城镇伟峰通讯店、**市**区南洛通讯器材经营部]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略)驻地网]项目采购人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序号 渠道名称 供应商编码 供应商名称 金额
1 **龙城镇新华通讯全网通卖场 G(略) **区龙城镇新华通讯器材服务部 (略)
2 裴城张伟峰全网通手机卖场 G(略) 裴城镇伟峰通讯店 (略)
3 **区辽河路南洛专营店 G(略) **市**区南洛通讯器材经营部 (略)
一、(略)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主席令第21号)、《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国国务院令第613号)、《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27号)、《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中国电信〔(略))、《关于转发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通知》(中国电信〔2018〕158号),由于**区域端口网元**所有权具有唯一性,只能与拥有该区域光纤端口**的**方租赁,所以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序号 供应商编码 供应商名称
1 G(略) **区龙城镇新华通讯器材服务部
2 G(略) 裴城镇伟峰通讯店
3 G(略) **市**区南洛通讯器材经营部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略)至2023年10月14日,共3天。
【说明:公示起(略),起始日和截止日应避开法定休息日、节假日。】
五、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略)
电话:(略)
邮箱: (略)
地址:**市源汇区汉江路与王屋山路交叉口路北200米
邮编:(略)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略)
日 期:(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