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以下简称“中行泰安分行”)委托,现对中行泰安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营销酒水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拟通过公开报名+竞争性磋商方式,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项目采购。
1.项目编号:(略)
2.项目名称:中行泰安分行本部及城区支行营销酒水供应商采购项目
3.项目内容:本项目主要采购白酒、干红、啤酒,具体数量及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4、预算控制价:
本项目以七种常用酒水预算控制价为1760元/组(含税)
首轮报价不得等于或者高于预算控制价,否则其报价无效。
5.服务期限:(略)
6.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被邀请人须(略)(港澳台除外)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合法运作,商业(略)。
(二)供应商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与《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酒品销售工作。
(三)被邀请人须保证提供的服务方案未侵犯第三人之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等知识产权,不会侵犯任何第(略),如因此与第三人形成争议、诉讼或仲裁案件,由被邀请人承担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中国银行由此而遭受的全部损失。
(四)被邀请人应遵守有关的中国法律和法规,近两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且在中国银行不得有不良记录。供应商所提供的产品(包括组成产品的所有零件)不存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络安全审查不予通过的情形,须出具相关承诺函。
(五)被邀请人不存在环境污染、非法用工(略)
(六)存在关联关系的不同被邀请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被邀请(略)
(2)与本被邀请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邀请人。
被邀请人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被邀请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邀请人。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被邀请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七)被邀请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响应报价,不得排挤其他被邀请人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略)。
(八)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
(九)被邀请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十)截至报名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十一)参加采购被邀请人授权人谈判时携带本单位近六个月社保缴费记录证明材料。
被邀请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合格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的,将终止其被邀请人资格。在任何时候发现被邀请人提交的应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略),其谈判将被拒绝或成交无效,如双方已签署合同的,采购人(略),将其列入(略),并视情况(略)。
7.发出采购文件时间:2023年12月11日至2023年12月15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被邀请谈判人须将营业执照(副本)、《食品经营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等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略)购买采购文件。
每套文件300元,售后不退。
8.报送应答文件时间(投标截止时间):(略)9:00至(略)09:30(北京时间)
9.报送应答文件地点:(略)
10.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略)联系(技术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或传真的形式)
地 址:(略)
邮 编:(略)
电 话:(略)
联 系 人:(略)
11.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 系 人:(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