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餐饮空间餐具及杂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天和国咨-****中心餐饮空间餐具及杂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包号: | **** |
招标人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五缘湾**道669****中心18楼 吴先生:0592-****893 |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 **** **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 吴先生:0592-****893 |
招标项目名称: | ****中心餐饮空间餐具及杂件采购项目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项目主要内容(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中心餐饮空间餐具及杂件采购项目,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
招标项目预算金额: | 333万元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投标资格标准(不符合本条资格性要求的,将被否决投标): 投标人应当具备相关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的有效证明材料: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证明材料。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5、投标人近三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应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须具备至少一个2016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合同金额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非家用瓷器餐具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供货合同文本及合同对应的全部供货发票(发票金额须满足上述要求,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 7、投标人应具有瓷器餐具的生产制造能力,需提供招标文件附件格式中的制造商申明函、生产制造能力相应的支持证明材料(至少应包括厂房的自有产权或租赁合同、加工设备实景照片等;厂房属投标人租赁产权的,须提供投标人租赁合同(含业主方产权证复印件)并至少提供1张投标人2023年9月(含)前的缴纳租金发票或转账凭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 时间:[2023年11月21日]起至[2023年11月29日] (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30]或下午[14:30-17:30](**时间) 地点:****门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1层 方式:现场购买或通过电子邮件、邮寄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 |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3年12月12日上午09:30:00(**时间) 地点:**市**区高崎南五路222****广场(2号楼)10楼开标室 |
招标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吴先生:0592-****893 |
其他: |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元) 开户名:**** 开户行:工行**城建支行 账 号:410********000154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