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长安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施工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2023-12-12 08:3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改革局以平发改农经〔2023〕192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2.1 建设地点:**镇高峰村、**社区、中坝村、梁桥村;
2.2 工程规模:主要包含拆除原有街道铺装、电杆、光缆等,**人行道铺装15606平方米、车行道路缘石7200米、人行道树池改造1124米。通信光缆入地管道建设、公共照明设施改造及更换、弱电入地8000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的全部内容);
2.3 项目投资总额:****7500元,(最终以最高限价金额为准);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 **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标段编号: ****;标段类型: 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 **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主要包含拆除原有街道铺装、电杆、光缆等,**人行道铺装15606平方米、车行道路缘石7200米、人行道树池改造1124米。通信光缆入地管道建设、公共照明设施改造及更换、弱电入地8000米。(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列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
3.2 标段名称:**县**镇镇区街道提升改造工程: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申请人及拟委派项目经理资格、信用等信息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可查询;申请人不得在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被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或被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 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8其他要求:本项目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
5.资审文件的获取
5.1 请于 2023年12月12日09时00分 起至2023年12月17日09时00分从**省公共**交易平台(www.****.cn)下载资审文件,如因投标企业自身原因未按照时间规定下载文件,导致后续参加资格预审失败的,投标企业自行负责。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3年12月27日10时30分 ,地点为**省公共**交易平台。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式:网上递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公共**交易平台》 《**省采购与招标网》、《****政府网》 等媒介上发布。
8.其他
外省企业在陕承揽业务前,应登录**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录入企业基本信息,**省建筑市场一体化平台企业库中无法查询的外省建筑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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