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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复公示】关于2023年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高质量美(略)
平审管批(略)
平罗县灵沙乡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呈报<2023年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灵政发〔2023〕113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23年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高质量美丽宜居村庄建设项目
(项目代码:(略)-17-(略))
二、工程建设必要性
通过项目实施,将进一步完善灵沙村基础设施,加快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提升人居环境质量,提高(略),对促进灵沙乡经济社会可持(略)意义。
三、建设地点
平罗县灵沙乡灵沙村。
四、主要建设规模和内容
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硬化工程、面包砖铺装工程、混凝土道牙安装工程,其中:
1.道路硬化工程:混凝土硬化道路8451㎡,长1408.5m,宽6m;
2.面包砖铺装工程:面包砖硬化5634㎡,(规格:200mm*100mm*60mm);
3.混凝土道牙安装工程:混凝土道牙安装5824m,(规格:850mm*250mm*120mm)。
五、建设工期
(略)年5月。
六、投资概算和资金来源
项目概算总投资220.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12.77万元,其他费用8.09万元。
(略)万元。
七、有关要求
(一)项目严格按照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按照《宁夏回(略)(宁政规发〔2(略))等有关规定进行工程管理和建设。
(二)按照批准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实施,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设计方案,避免形成新的债务。
(三)工程施工、勘察、设计、监理等按照《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改(略))执行。
(四)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自然灾害、(略)调整方案,落实资金来源,报我局审核后方可实施。
本批复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有效期两年,两年内未办理任何其他手续的,到期自动失效。
附件:(略)
平罗县审批服务管理局
2023年11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