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县司法局关于剑阁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法治小区”项目实施主体中选的公示
**县司法局关于**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 “法治小区”项目实施主体中选的公示
发布日期:(略)
按照《**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法治小区”项目比选工作方案》要求,****年12(略),县司法局组织相关单位成立了评选小组,对6家提供的**县公共法治文化阵地(二期)及“法治小区”设计方案等进行了评选。根据(略),中选人拟定为**宏鹏商贸有限公司。现将中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年 12 月12日至14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县司法局或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反映。
受理地点及电话:
**县司法局:(略)
县纪委监委派驻县委政法委纪检监察组:(略)
**县司法局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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