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 | 名称:**** |
地址:安****开发区宣酒大道66号宇****销售中心二楼 | |
代理机构 | 名称:**** |
地址:****开发区宝城路299号 | |
项目名称 | ****开发区绿化带5.9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项目编号 | **** |
开标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09时00分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名称:**** |
地址:****园区鑫发北路西沂湖大道北侧 | |
投标报价:****560.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6.57 | |
项目负责人:施工:李颢、设计:李云峰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建造师、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编号:施工:皖134********02718、设计:DF****00148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四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国能神皖****公司贵航特钢一期5MW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国能**新能源****公司**卡博尔3.77MWp分布式光伏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设计:**华****公司四期 5.7MW 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名称:**格润****公司、**恒华****公司(联合体) |
地址:**省**市**区**路868号15号楼1906-1915室、**市西**德胜门东滨河路11号4号楼3层 | |
投标报价:****80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32 | |
项目负责人:施工:孙伟、设计:王昊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证 证书编号:施工:皖234****02500、设计:DF****00555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总承包三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五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县 38MW 分布式光优发电项目一期 EPC 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县 38MW 分布式光优发电项目一期 EPC 项目 企业奖项:/ 其他:/ |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名称:******公司、****设计院****公司(联合体) |
地址:**市高新区香樟大道211号香枫创意园C座1102室、安****花园大道369号 | |
投标报价:****880.0元 | |
工期:90日历天 | |
质量标准:合格 | |
综合得分:95.22 | |
项目负责人:施工:宋杨阳、设计:杨之俊 相关证书名称:施工: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设计: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编号:施工:皖134********00798、设计:DG****600 | |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企业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均三级;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工程)乙级 企业业绩:安****公司**县江恒机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项目负责人业绩:施工:安****公司**县江恒机械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设计:******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工程设计 企业奖项:/ 其他:/ | |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 |
被否决投标情况说明(单位、否决依据和原因) | / |
公示时间 | 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8日 |
其他 | 一、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投标人应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异议。联系人: 孙工(招标人)、岑工(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63-****523(招标人)、152****9866(招标代理机构)。 二、若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在工作时间向**市****管理局提出投诉,投标人可通****交易中心网,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线书面提交,联系电话:0563-****682。 三、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 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须有授权委托书,签字并加盖公章),提交书面异议。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 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对弄虚作假进行异议、恶意异议、一年内三次及以上异议均查无实据的投标人,将按照《**市工程建设 项目投标人不良行为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 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 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 诉讼程序的。 |
评标情况一览表:下载评审情况一览表1.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