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新桥镇等 7 个乡镇新桥村等 19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第三组)第十一标段
中标候选人变更公示及恢复公示
****受****的委托,对**县新桥镇等 7 个乡镇新桥村等 19 个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0二三年投融资创新)(第三组)第十一标段公开招标。于2023年11月27日****交易中心进行了公开开标,2023年12月1日至12月6日在**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市公共**交易网发布中标候选人公示,公示期内收到质疑,于2023年12月6日暂停该标段招投标活动。
在公示期间,****一中标候选人“湖****公司”项目负责人存在在建情况的异议。经核实,湖****公司不符合中标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取消“湖****公司”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五条“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规定,现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变更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武****公司
公示期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20日止。同时,恢复本标段招投标活动。
招 标 人:****
地 址:**省**市**县开云镇**北路 47 号 101 室
联 系 人:彭先生
电 话:131****0795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中心 B 座 20 楼
项目负责人:唐国强(项目负责人)、甘平、任飞鹏
电 话:198****1706\139****3366
监督部门:****农业农村局
电话:0734-****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