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改革局关于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送来的《关于审批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吴镇函〔2023〕126号)及有关材料收悉。****政府《关于同意实施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的批复》(吴府函〔2023〕148号)的精神,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强我市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提升近岸海域生态环境质量,同意你镇委****研究院2023年11月编制的《博茂港湾美丽海湾环境综合整治项目(一期)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312-440883-16-01-590168。 二、项目单位:****。 三、项目建设地点:**市吴阳镇。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对吴阳金海岸(鉴**闸坝枢纽—沙角旋)区域内海水养殖散排口进行环境综合整治,包括:建设1.6千米养殖尾水收集管道将区域海水养殖散排口进行截污,集中DN800管道751米、DN1000管道350米、DN1200管道500米,设置检查井22座、提升泵站2座,集中引入人工湿地处理排放,并开展人工湿地尾水处理设施沟渠清淤,种植20亩景观植物,改善博茂港湾岸滩环境。 五、项目总投资和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估算3076.8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767.70万元、勘查、设计费用74.32万元、建设管理费85.07万元、预备费235.59万元、运营费373.39万元、海湾生态环境监管监测费300万元、其他费用240.8万元;项目****生态环境局**分局申请省级环保专项资金解决。 六、项目拟建设工期:12个月。 七、项目工程招标请严格按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八、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请按照**节约的原则,做好节能减排相关工作;落实好相关风险及化解措施,将社会稳定风险降到最低,确保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安全。 九、请据此开展下一步工作,按批准的总投资估算进行限额设计,完成初步设计审查后将投资概算报我局审核。并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落实各项开工条件,严格控制工程投资规模,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十、项目变更建设规模和内容,需经我局同意后方能实施。 附件:**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改革局 2023年1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办公室,市财政局,******局,市住建局,****环境局**分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