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时间:2023-12-15 17:38:26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一片林苗圃养护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省盐南高新区境内;具体以招标人指定位置为准。
2.2招标范围:盐南高新区内一片林苗圃绿化养护服务项目,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环境整治(除草、防周边百姓种植、防秸秆禁烧及矛盾协调);树木扶正、萌蘖枝修剪;死树清运;花卉、观赏草生植物枯萎清除;抗台防汛及排涝;绿地成品保护、行政审批项目看护和跟踪;养护片区范围内日常养护工作;抗旱浇水;病虫害防治等;养护期内防旱、防寒、防汛、防火,倒伏的苗木必须要用支撑;养护施肥等(具体工作内容以采购清单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3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一标段(高架沿线苗圃管护工程,养护面积188.2万㎡);二标段(盐徐高速北侧苗圃管护工程,养护面积227.5万㎡);三标段:(盐仓路两侧苗圃管护工程,养护面积228.3万㎡)。
2.4工期:3年。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合格,苗木成活率100%且满足**省绿地养护I级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资质、资格等要求:
3.1.1投标人资格: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应具有与本工程项目相匹配的履约能力。
3.1.2 相关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中级及以上职称(如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类型,则须同时提供园林绿化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或所学专业为园林绿化类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园林绿化类专业是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并以提供的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2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3.1.3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省省级有关部门及**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信用**”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6)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一)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 2 年内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二)企业近 1 年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 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 约担保情形的;
(三)企业近三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 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四)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五年内在招标人之前的 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应当在资 格预审公告与招标公告中予以明示)。
(7)投标人应保证符合上述信誉要求,如被证明违反,除按招标文件处理,还将被视为不诚信行为,****管理部门按规定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招标人对本次采购项目要求:
3.4投标人有串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投标保证金不退。
3.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6**市招投标及标后履约不良行为系统已启用,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4.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5. 投标保证金
详见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6. 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获取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6.2获取方式:请参照**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办事指南模块中的“**市公共**货物与服务采购类系统内文件领取快速操作流程”,链接地址:http://112.****.37:9890/026/026002/****02011/****0829/108383b0-096c-41ed-bf4c-ecaedaed5e52.html意向投标人必须凭CA以“货物与服务供应商”身份登陆会员系统,及时完善和更新诚信库信息。请各投标人对系统操作留有时间余量,有问题及时咨询(关于CA办理、续费等问题请联系0515-****3424;诚信库等系统问题请联系0515-****3422,400-****-0000)。
6.3 招标文件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月9日9时00分,现场地点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该条如有变更,将以“补充答疑”形式通知投标人。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市公共**交易平台https://ggzy.****.cn/及**省公共**交易网http://jsggzy.****.cn/同步发布。
除“7.投标文件的递交”条外,本招标公告如有修改或中(终)止,将以“补充公告”形式在**市公共**交易网及**省公共**交易网对应“招标公告”栏发布,投标人应在开标前随时上网查阅,否则,其引起的相关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9. 特别提醒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不必抵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开标大厅系统http://112.****.37:9883/BidOpening/bidopeninghall/hall/login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中与现场招标人进行互动交流、澄清、提疑等活动。
**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及常见问题解答https://ggzy.****.cn/bszn/020010/****1105/3df6a6e6-4688-4e6c-9bc5-562a4c1eae31.html
10.投标单位提交并在信息库(诚信库)发布的相关信息均应真实有效,提交的材料无任何伪造、修改、虚假成份,材料所述内容均为本单位真实拥有。若有违反一经查实,须退出所有在**市招标投标平台上正在进行的投标项目并被取消会员资格,禁止1-3年内进入**市招标市场的处罚。同时作为失信行为推送至相关网站,进行联合惩戒。
1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市人民南路与海****广场6号楼)
联 系 人:单先生
电 话:138****09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市**南路199号阳光大厦B座四楼
联 系 人:祁先生
电 话:136****6678
电子邮件:****@qq.com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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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正文.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