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应答人:
****2023年第34批次物资类(含授权)采购项目(采购编号:****)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标段/包号 | 需 求 单 位 | 项 目 名 称 | 物 资 类 别 | 成 交 供 应 商 | 备 注 |
1/01 | ********公司 | (2023****中心幼儿园10千伏配电工程 | 低压电缆 | ****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02 | ********公司 | ****中学扩**装项目 | 低压电缆 | **环宇****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03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金开区蓝溪路(**路-寿春路)10KV线路工程 | 导线及BV线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2/01 | ********公司 | ******公司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 环网箱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3/01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杭埠河治理杆线迁改项目; **县杭埠镇恒大一期道路供电杆线迁改工程征收补偿协议书; | 水泥制品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4/01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2023年强电项目零星迁改工程;金开区蓝溪路(**路-寿春路)10KV线路工程;史祠路10kV线路工程; | 避雷器及断路器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4/02 | ********公司 | ******公司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 熔断器及断路器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5/01 | ****办公室 | ****中心办公家具采购; 培训中心办公办具采购; | 办公家具 | **市景元****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5/02 | ********公司 | 综合项目 | 办公电脑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6/01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阳光公司2024年安全施工工器具采购 | 登高、安全工器具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7/01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县清溪园小区**工程二标段; **县**安置小区五期工程一标段; **县兰亭新宇小区配电工程; **县千人桥高铁安置小区一期二期开发项目配电工程; | 井盖 | **市恒远****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8/01 | ********公司 | G4222**至**高速公路**(千人桥)至**(皖豫界)段强电迁建 | 电缆**管 | ****集团****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8/02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金开区蓝溪路(**路-寿春路)10KV线路工程; 史祠路10kV线路工程; 2023年强电项目零星迁改工程 | 电缆终端 | ****集团****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8/03 | ********公司 | ******公司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 欧式电缆T字接头 | 安****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9/01 | ********公司 | ******公司临时施工用电工程 | 铁构件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9/02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金开区蓝溪路(**路-寿春路)10KV线路工程 | 铁构件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0/01 | ********公司 | (2023****中心幼儿园10千伏配电工程 | 小型发电机 | **市****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11/01 | **阳光电力****公司****公司 | 金开区蓝溪路(**路-寿春路)10KV线路工程; 史祠路10kV线路工程 | 零星材料 | ******公司 | 综合得分排名第一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招标投标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招投标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6.评审结果异议联系方式:邮箱:****@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