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讲话精神,严格落实省、****工作部署,各部门、街道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全面推进落实全区建筑工地扬尘防治各项工作。现将今年以来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扬尘管控机制
成立**区建筑****领导小组,由区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区古保委、区城管委、****分局等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厘清各单位责任并协同推进工作。
同步设立**区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扬尘办),具体负责全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文件起草、协调调度、跟踪监督、信息统计、情况汇总等工作。2023年,区扬尘办组织成员单位及街道参与全市扬尘管控板块互查工作2次;****环境局、区城管委等部门开展联合督查8次;聘请第三方专业力量对全区建筑工程开展6轮次扬尘管控工作全覆盖检查,发现扬尘管控问题418个,对于发现问题督促项目参建单位落实整改,并实时推送相关监管责任部门,要求加强工程施工过程中扬尘管控监管工作。每月调度成员单位工作情况,累计印发11期《**区建筑工地扬尘管控工作专项检查情况的通报》(1-11月份)。对征收工地扬尘管控工****征收办发提示函,要求履行监管责任,落实相关扬尘管控措施。
二、提升项目文明施工标准
严格落实《**市建筑工地扬尘监管白皮书》,全面提升区管报监项目绿色文明施工水平。
1.严格实施开工条件审查。将工地围挡、大门、冲洗设施、场地硬化、喷淋雾炮、公益广告、临时设施、视频监控等列入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的主要内容,严格落实“四不开工”原则,即未安装视频监控不得开工、未使用核准运输单位及车辆不得开工、未签订建筑渣土规范处置承诺书不得开工、现场管理人员、保洁人员不到位不得开工。开工前签订扬尘污染治理承诺书,落实责任主体,确保项目扬尘污染防控措施的实施。
2.认真执行节点验收标准。在施工过程中,各个质量控制节点验收前,发现扬尘控制不达标的,一律不得进行验收。所有土建项目完工后要进行室内空气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项目不予竣工验收。
3.规范涂料、胶粘剂的使用。在监管过程中对每一个项目均明确对建筑涂料的使用和检验要求,要求进场涂料严格核查VOCs含量的技术参数的合格证明。所有涂料都必须在检测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加强非道路机械的管理。在每个项目开工交底时与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建设工程扬尘管控与施工机械油品使用承诺书》,明确项目参建各方在非道路机械使用过程中管理要求和具体措施,同时要求对不具备环保蓝牌的非道路移动机械坚决进行退场处理。
5.积极推广运用“智慧工地”。加强智慧工地建设,构建“监管部门、施工企业、工程项目”三级联动的“智慧工地”管理体系,不断提高施工现场信息化、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区管工地规模以上工程的16个项目已安装视频监控和扬尘监测设备并与智慧工地平台联网。
6.贯彻落实“一对一”结对帮扶。累计对17个重点项目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建立结对帮扶微信群,对项目进行扬尘防控“白皮书”的宣贯,对工地现场进行颗粒物指数实测实量,严控国控点2公里以内项目扬尘措施落实情况。
7.落实应急管控豁免政策。根据《关于明确重污染天气豁免管控工程申报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通过安管平台申报以及现场核查,今年累计通过了7个项目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豁免工程的申请。
8.严抓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扬尘防治。区住建委联动扬尘办、大气办以及区质安站等单位对区内三家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全覆盖检查3次。从检查结果来看,个别混凝土生产企业厂区内有未硬化空地,绿化率未达到80%以上,已在规定整改期内整改到位。
三、加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
1.规范工程项目备案。区城管委制定《**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法》,要求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编制建筑垃圾(含渣土、泥浆)处理方案,经项目所在街道前置核验后,向区城管部门进行备案。同时,****住建委提供的工程项目底数清单,指导各街道对照清单每月开展执法检查,督促工程项目及时办理备案,做到“应备必备”。截至11月30日,**区共有在建报监工程项目186个,均已组织开展现场巡视检查;共办理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24件,备案工程渣土量278.95立方米。
2.严格办理处置核准。根据《**区建筑垃圾处理方案备案及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办法》,明确了属地街道前置核验,区城管委审批核准、**部门核发车辆通行证的工作流程。区****行政审批局,严格落实行政审批要求,优化公开办理流程,实现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全流程线上办理及“一张表单”审批制度。截至11月30日,区城管委共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核准37件(其中不跨区终审24件,跨区初审13件),核发建筑垃圾(工程渣土)处置证780张。
3.加强运输行业监管。制定《**区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运输长效管理办法》,通过明确车容车貌标准,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等措施,提升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容貌洁净度,助力营造干净有序的城市环境。实时联动《**市区建筑垃圾(工程渣土)运输企业目录》,加强对辖区建筑垃圾运输企业的行业监管,通过法律法规宣贯培训等方式,不断强化企业法律意识,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企业加强自身建设,规范经营行为,完善行业自律,优化内部管理。
四、持续开展保洁降尘作业
1.加大道路保洁力度。****公司严格执行城市道路环卫机械化作业质量标准,通过机扫吸尘,洗地除尘,洒水降尘作业要求,最大程度降低道路扬尘污染,保持道路路面湿润。****公司日均出动各类机械化保洁车辆100辆次,其中大中型机扫作业车46辆次,冲道洒水作业车32辆次,抑尘作业车2辆次,高压清洗车17辆次,隔离栏清洗车3辆次,日均作业里程4530公里,有效抑制道路扬尘污染。
2.人机结合覆盖作业。****公司****公司利用人工辅助机械冲洗及人工作业等方式,按照道路保洁全覆盖的要求,对慢车道、人行道、绿化隔离带间隙、斑马线等无法进行机械化保洁的区域,开展人机结合清洗,确保路面不扬尘,路侧无积灰。通过人机结合清洗,加大保洁频次,制定清洗计划等措施,有效消除道路保洁死角,强化道路扬尘防治。
3.强化国控点位抑尘。****公司提升国控点位周边区域抑尘降尘作业水平,制定专门作业方案,对国控点位半径三公里范围内道路,全部按照一级道路保洁标准进行作业。除雨天外,保证相关道路每天冲洗2次,洒水、喷雾作业每4小时一次,洗扫一体车每日高压清洗1次,确保道路见本色,路面显湿润。同时,在每个国控点位安排1辆抑尘车,在其周边道路实施不间断抑尘作业,改善区域空气质量。
五、加大一线行政处罚力度
1.区住建委针对房屋市政工程扬尘污染问题行政处罚已结案4起,处罚金额40000元;还有正处于调查取证阶段的有2起。对发现的问题已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同时通过“回头看”、监督巡查等形式,不断督促各项目部对扬尘防治措施进行完善。
2.区城管委根据《2023年**区城市管理工作督查实施细则》,及时查处工程项目市容环卫责任制未落实,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车轮带泥污染道路等违法违规行为;每月开展不少于2次的日间专项整治,不少于1次的夜间专项整治,整治发现问题必须立案查处。截至11月30日,****执法大队共查处建筑垃圾类违法违规案件488起,处罚金额546850元。
3.****分局依规严格查处非道路移动机械违规上路及工程运输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截至11月30日,对工程运输车违反禁止标志(含未取得通行证,取得未按照时间、路线行驶的)处罚6885起,处罚人民币688500元;对工程机械、单位内部使用的机具上道路行驶处罚640起,处罚金额128000元。
4.****环境局多次组织参与工地扬尘管控联合检查,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开展环保登记上牌工作,定期发布扬尘污染状况的环境信息。截至11月末,对非道路移动机械处罚7起,累计处罚金额35000元;联合检察院、住建委对11家建筑工地扬尘问题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共赔偿金额20000元。
下一步,**区将继续坚决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以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为红线,加强建筑工地扬尘污染协同控制,把各项工作抓好抓细抓实。
保护区、**区建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