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政挂〔2023〕266号
****政府关于**市**区城乡建设
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710批
实施方案的批复
****政府:
你市《关于**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710批实施方案的请示》(淮政呈〔2023〕79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2023年度第1710批实施方案》。实施方案项目区涉及**市****办事处。建新区总规模1.0238公顷,其中建设用地增加1.0017公顷(全部为农用地,含耕地0.6440公顷)。本次实施方案使用**市**区于2023年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流转平台竞得市域内增减挂钩节余指标1.0017公顷,全部为耕地(合同编号HT-320800-2023-04-01)。
二、同意**市**区****办事处1.0238公顷集体土地征收为国有。
三、你市要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依法做好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和安置措施,妥善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四、请组织相关部门在实施方案批准后7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在线监管系统”及时做好备案。
2023年12月12日
抄送:国家自然**督察**局、****规划局
****印发 2023年12月15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