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规定,现将**经济责任暨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的相关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整改工作组织推进情况
(一)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双组长,有关县级领导为副组长,相关****领导小组。****工作部署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审计委员会等有关会议,多次对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安排,不断细化整改措施,压紧压实整改责任,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严格对标,全面落实责任。对标《审计报告》(川审委办经责报〔2023〕3号)和(川审资环意〔2023〕1号),庚即制定《关于落实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和《关于落实资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责任领导、整改责任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将整改任务逐项分解细化,确保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涉及单位均制定了具体整改工作方案,做到了组织落实、任务落实、措施落实、考核落实,确保整改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加强督导,确保整改实效。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整改工作亲自部署、亲自安排、亲自过问、亲自督促,并专题召开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推进会,认真研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难点问题,推动问题整改高效推进。同时,强化整改情况督导督办,****小组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督查的方式,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坚决防止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现象,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一)经济责任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财政财务收支类问题1项(根据**省审计整改结果公告办法规定,经济责任审计只公告财政财务收支类问题),截至目前已完成整改,整改率100%。
关于****人大审批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县财政局召开专题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国预算法实施条例》,今后工作中将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在每年编制预算调整报告时,将所有应调整的预算纳入预算****人大常委会审批。
(二)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共计反映4个方面30项问题,截至2023年11月30日,已完成整改27项,占90%,基本完成整改3项(根据审计整改结果认定办法,整改任务完成70%以上且有明确后续整改措施,即可认定为基本完成整改),占10%。
1.关于未压紧压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责任,部分水土流失治理、绿化任务未完成,废弃矿山和草原修复等项目不实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树立上游意识不到位,未完成水土流失治理任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委员会制定印发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水土流失治理项目审核验收工作机制(试行)》。****中心将水土保持工作纳入2023年河湖长制目标绩效考核范围。三是据实收取52.2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四是及时将**2023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目标任务分解给相关部门。
②关于对上级下达的“绿化全川”专项行动重视不够,大部分任务未完成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主持召开了绿化全县工作会议,****委员会成员单位,明确绿委会各成员单位职责。县政府常务会听取全县绿化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并专题研究部署,切实推动绿化全县行动提质增效。二是合理确定国土绿化空间规模,科学制定了《2023年全县绿化工作计划》。****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及16位县级相关领导和22****委员会成员单位共同开展了“厚植生态底色﹒我为**添新绿”植树活动,组织群众在辖区内义务植树。
③关于废弃矿山未进行实质性修复,工程审核不严,多支付工程费用30.13万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局督促施工方完成了土地复土及植被修复工作,并组织专家对该项目完成了验收。二是组织相关人员对其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进行了全面核实清查和督导管理。
④关于个别草原生态修复未达目标,也未据实验收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严格按照实施方案完成草种补播,2023年8月8日、9日县林草局按照《**省天然草原恢复和建设项目验收办法》组织施工方、监理、设计方进行了整改情况验收,项目区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已达到实施方案要求。
⑤关于本级未配套建设资金,大熊猫国家公园建设项目原定内容未完成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中学习了《****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范》。目前已争取大****园区自然教育及生态体验项目资金1000万元,****园区重点出入口建设卡口监测系统,****保护站至凤仪镇静州村沿线进行大****社区改造,建设生态体验点。
2.关于**利用管理方面存在短板,砂石、水等**开发超环境承载力,多个城市规划之间不衔接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管理较乱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政府****水务局****水务局)班子进行了约谈,县水务局党组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县委办、县政府办联合行文下发《****水务局河道砂石**开发利用管理较乱问题的通报》(茂委办〔2023〕11号)文件,对县水务局进行全县通报批评。二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要求,规范决策程序,按照《**2022至2026年河道采砂规划》科学规划年度采砂量,并按拍卖开采方量规范签订采砂合同和申请办理采砂许可证。****水务局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打击非法采砂1处,****执法局处理。
②关于违规组织实施河道清淤疏浚,未按“收支两条线”规定将国有**出让收入上缴国库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水务局、****公司分别组织学习了《**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国预算法》,今后将严格落实河湖整治和河道疏浚清障相关要求,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
③关于未落实最严格水**管理制度,上级下达的多项用水控制指标未完成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对全县取水用户进行全面摸排,建立了取用水户台账,共摸排取用水户76户,均已办理取水许可证。二是已建立用水单位重点监控名录,今后将持续对重点取水用户的取水用水情况进行监测。
④关于城市规划编制不衔接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编制完成《**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政府审批。二是“**动态维护”超出“城市总规”的1699.6亩,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批复前不进行审批建设,待批复后将严格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进行管理。
3.关于未严格执行耕地保护政策,促进农户增收与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矛盾突出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耕地保护政策执行不力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根据2021年变更调查成果,**实际耕地量为3916.31公顷(5.8745万亩),已达到了自然**部批复划定的“三区三线”耕地3298.75公顷(4.9481万亩)和永久基本农田1844.06公顷(2.7661万亩)保护目标总体任务。二是大力推进临时用地复垦工作,截至目前完成148.6918亩临时用地复垦验收。三是****执法局、******局****政府共计17名工作人员组成的工作专班,常态化进行巡查处工作,目前已将3起违法用地线****执法局。
②关于未完成并虚报上级下达的粮食生产任务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是2023年完成了10000亩的“三个一亩”种植模式的推广种植任务。****发改局联合印发了《**粮食安全监管工作协调机制》,明确了粮食生产安全的保障责任。
③关于违规将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3984万元用于果园建设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科农局进行了约谈,县科农局党组对项目相关人员进行诫勉谈话。二是2023****农业农村局批复的《**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实施高标准建设项目,确保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要求。
4.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存在薄弱环节,部分环境风险隐患未有效排除,环保资金征收不力且绩效不高方面问题整改情况。
①关于未完成上级下达的厕所革命、“三推”方案等任务目标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一是已完成了以前年度未完成198户改厕任务,并兑付了补贴资金。二是目前,沙坝镇、洼底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南新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已完成初验,正在试运行进行设备调试。黑虎镇、土门镇垃圾转运点已建成并投入使用。
②关于违规处置生活垃圾,固体废物环境污染隐患未有效排除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政府****住建局、黑虎镇、洼底镇、土门镇、沙坝镇进行了约谈批评,各镇党委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住建局对全县垃圾转运设施进行了清理,目前全县垃圾转运设施运行正常。三是聘请第三****填埋场存量垃圾进行测量、并核算确定填埋总量。四是已编制完成《****填埋场存量垃圾治理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填埋场治理计划情况说明的报告》,**生活垃圾处理企业已与**********公司签订了《**小型固体废弃物处理装置技改工程设备买卖合同》,下一步将依据处置计划有序推进存量垃圾处置工作。
③关于环保基础设施运营不当、监管缺位,闲置问题突出,环保资金损失浪费和征收不力同时存在的问题。已完成整改。****政府****住建局班子进行了约谈,县住建局党组对相关人员进行了诫勉谈话。二是****办公室制定并印发了《**农村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茂府办发〔2022〕34号)。三是通过完善相关手续盘活闲置的12辆垃圾转运车。四是通过召开城镇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推进会和发放《关于征收污水处理费的明白单》的方式,提高群众主动缴费意识,加大污水处理费征收力度。五是已摸清全县生活垃圾处理费收缴底数,下一步依据《**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实施方案(试行)》要求,开展生活垃圾处理费征收工作。
④关于上报省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度不实的问题。基本完成整改。县住建局成立了南庄村至岷江河防内涝治理项目(学府路排水管网工程)推进专班,目前施工进度为约完成总工程量的90%,预计12月底完成全部工程建设。
三、关于审计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经济责任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经济责任审计提出的“坚持绿色发展定位,立足生态功能区抓好经济发展、规范重大经济事项决策,提升财**项目管理水平、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提升**管理和环境治理水平、严格执行纪律规定,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积极推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确保审计整改工作有效落实”5条建议,已全部采纳。
(二)**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自然**资产离任(任中)审计提出“牢固树立长江上游意识,扎实做好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强化自然**资产管理,确保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战略部署的落地生根、深刻认识耕地保护极端重要性,全面从严加强耕地保护、切实补齐污染防治工作短板,不断提升环境治理成效”4条件建议,已全部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