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略)(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略)收购股权项目开展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项目名称:(略)收购股权竞争性谈判项目
三、项目内容:拟收购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施工企业100%股权,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用户需求书”相关内容。
四、项目预算:报价上限(略),高于报价(略)。
五、合格的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及目标公司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独立于采(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3.供应商及目标公司参加竞争性谈判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持有拟收购目标公司100%股权,且目标公司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有效期截止日期(截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不得短于2年;
5.目标公司的信誉良好、股权(略),至谈判截止时间前不涉及任何法律纠纷;
6.供应商及目标公司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企业经营异常情况名录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说明:①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时间查询结果为准。②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显示“很抱歉,没有找到您搜索的企业”或“共0条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息记录。③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④如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7.目标公司财务和合同管理规范,资产清晰,无负债,能确保无债权债务纠纷;
8.目标公司无任何劳动纠纷、任何形式的合同纠纷等,同时承诺不进行人员转隶,原公司职工安置、资产处置等善后工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处理,均与采购人无关;
9.供应(略)制投标;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11.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代理机构登记且购买了竞争性谈判文件。
六、登记及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本项目登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采用邮件方式。潜在供应商可在(略)间(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
1.登记、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时提供:
①供应商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经办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详见附件1)(加盖公章)。
以上①~③盖章资料扫描件PDF版和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word版一起发送电子邮箱:(略),并联系采购代理机构确认。
注: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登记表中的资料必须填报准确的邮箱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及时留意相关资料查收。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文件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供应商资格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费用为人民币400元,缴费方式:公对公转账或公对公现金存入,按以下银行账号转账:
账户名称∶(略)
账户号码∶(略)
开户银行∶(略)
备注:请注明参与(略),多谢合作。
3.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联系方式:
联系人:(略)
电话:(略)
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3年12月28日 9:00 ~ 9: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略)
八、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略)。
评审时间:(略)
九、评审地点:(略),(略)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略)
联系人:(略)
地址:(略)
电话:(略)
邮箱:(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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