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转让标的位于宝兴县穆坪镇顺城街(农贸市场),含门面、固定摊位、大棚等,不包含蜀通公司门面。水电均通(通水、通电费用自理),具有良好的经营基础。
(二)经营权转让形式:(略)
(三)经营权转让底价:(略)
(四)经营权转让期限:(略)
(五)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受让方应于《经营权转让合同书》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略)
(六)用途:(略)
(七)转让方向受让方出具发票。
二、转让标的其他披露:
(一)本次转让以实物现状进行经营权转让,意向受让(略)、现状等情况进行调查。意向受让方报名则视为其对经营资产面积及其他情况无异议,意向受让方到现(略),对标的实际现状等进行确认。报名后则视为充分知晓并认可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所有风险及瑕疵。成交后,不能以(略),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价款以及标的移交。
(二)受让方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市场管理的法律法规,履行农贸市场管理权。负责农贸市场LED屏管理和播放工作,配合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对农贸市场实施管理,认真组织实施政府有关部门在农贸市场开展的各项创建活动(如城乡环境综合法理、创文明城市、创卫生城市、创四川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农副产品检测、疫情防控等);保证市场干(略),依法调解市场内消费纠纷;维护市场治安秩序;防止市场内安全事故发生等 ;不得转包(略),不得聘请第(略)。
(三)经营权(略),因受让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转让标的及其相关设施损坏的维修费用,受让方承担责任并赔偿。
(四)受让方自行承担经营权转让期间产生的所有费用(如:人员(略),(略)道、化粪池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并承担延期付款(略)。
(五)受让方在经营权转让期间,必须服从转让方的管理,对防火安全、门前五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转让方应按有关规定积极配合并服从转让方的监督检查。经营权转让期间,自备消防灭火器材,因人为使用不当、(略)造成的火灾,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受让方负责,对房(略),由转让方恢复原状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六)标的经营权转让期间的相关税费,除由国家税务、房产管理部门依法收取的房屋转让税费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由转让方负责承担外,其余所有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七)意向受让方报名前需认真阅(略)权转让合同书》、《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营五包责任书》等内容。若经营权转让成功后,受让方与转让方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书》。
(八)受让方对所经营权转让标的装修(略)
(九)受让方在经营权转让标的外进行的任何施工行为必须依法报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十)因国家政策或政府相关部门要求,需要拆除或改造该经营权转让标的,给转让方、受让方双方造成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十一)因政府规划调整、修改,需提前终止合同收回标的,转让方提前一个月通知受让方,届时受让方应当无条件搬出并退回标的,受让方装修、改造、新增设施等所产生的各项费用,由受让方承担。转让方对受让方不承担任何的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经营权转让(略)。
(十二)在合同履约期间,政府主管部门对该标的装修(包括但不限于消防设施)提出任何整改要求,受让方均须按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十三)其他事项详见《经营权转让合同书》、《农贸市场经营规范》、《农贸市场卫生管理规范》、《市场经营五包责任书》。
三、风险提示:
(一)该房屋属国有资产,暂无产权证。
(二)该标的通水、电,无气。
(三)不得经营娱(略)。
(四)意向受让方如需安装天然气等设施设备,需自行承担(略),转让方概不负责。
(五)装修时不得拆(略),且消防手续需自行办理。
(六)上述资产租金均不包含物业费、停车费、水、电、气等费用。如涉及相关费用,受让方须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四、履约保证金
(一)履约保证金:(略)
(二)支付期限:受让方应于签订《经营权转让合同书》前将履约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三)退还条件:本合同履约保证金,在经营权转让合同书终止后,受让方将所经营权转让资产完好退还转让方,结清相关费用(水、电等费),且受(略),转让方原渠道、无息退还。
五、交易保证金
(一)交易保证金:(略)
(二)支付期限:意向受让方(略),报名截止前将交易保证金转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三)意向投资方经转让方确认为投资方后,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意向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全额、原渠道、无息退还。
(四)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的情形
1.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提供虚假、失实材料造成转让方损失的;
2.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通过参与交易获取转让方的商业机密,侵害转让方合法权益的;
3.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交易规则,采取不正当竞争行为,影响(略)
4.意向投资方被确认投资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竞买程序的;
5.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后,明确表示放弃受让或拒绝签署成交文件的;
6.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规定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
7.意向投资方(略),投资方未按约定时限签署交易合同;
8.交易合同签订后,投资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
9.意向投资方或投资方违反其在参与交易过程中做出的承诺的;
10.其他法律规定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三)保证金的处置,不影响守约方有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违约方责任。
(四)保证金支付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 (略)
开 户 行: (略)
账 号: (略)
六、受让方资格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法人、企业非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竞价方式及流程:
(一)竞价方式:采用公开竞价方式,竞标者现场报价,以价格最高(略)。低于招租底(略)。当仅有单一竞标者时,采用磋(略)。
(二)加价幅度:(略)
(三)竞拍规则:
1、底价开始起拍,竞买人对主持报的某一价格愿意加价竞买时,必须举(略)。亦可举牌(略)。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反悔。
2、当有比更高的应价时,其应价自然失效。经主持三声报价无人应价时,便敲槌拍定以当前最高应价成交。
八、标的交付及收回
(一)转让方确认经营(略),于202(略),并确标的物所属资产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转、受双(略),转让标的物资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等全部交由受让方管理和日常维修维护。
(二)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受让方的装修采用“来修去丢”原则,一切嵌装在房屋结构或者墙体内的设备和装修的损失,转让方(略),应按转让方的要求拆除或恢复。若转(略),受让方在三天内未办理或未答复,视为拒绝办理,转让方可另行聘请人员拆除或恢复,期间发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或在结算时从合同履约保证金中扣付,不足部分,由受让方负责赔偿。
(四)受让方交还转让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转让方有权处置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九、报名须知:
(一)凡有意参加本次转让竞价的单位和个人,须在(略)领取现场踏勘表、办理报名手续。
(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12月27日下午6点整。(08:30-12:00 14:30-18:00)
(三)报名地址:(略)
(四)联系人及电话: (略)
徐女士 (略)
十、公开竞价时间:(略)
十一、公开竞价地址:(略)(宝兴发展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会议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