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 | ||
投资项目名称 | 仲恺高新区青春大道北工程 | ||
招标项目名称 | 仲恺高新区青春大道北工程勘察设计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仲恺高新区青春大道北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19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评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3人; 2、评标专家6人,从**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业为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市政工程-市政道路、设计-市政工程-市政桥梁、设计-市政工程-市政给水排水。 3、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企业共 4 家,名单如下: (1****设计院有限公司; (2)****[****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 (3)中北****公司[中国华西****公司]; (4)**路威****公司。 (四)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经评审, 4 家投标企业全部通过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 (五)详细评审情况: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六)废标情况:无。 (七)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经评审推荐以下三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设计院有限公司、****[****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中北****公司[中国华西****公司]。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2月19日。 (二)定标地点:****交易中心****中心1号评标室。 ****委员会组成:5名,其中招标人代表1位,以及4位从符合相****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的定标委员。 (四)定标方法: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中标人为****[****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投标下浮率为0.30%。 | ||
中标候选人 | ****[****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下浮率(0.30%) | ||
质量承诺 | 合格。勘察、设计成果须符合相关规范及相应设计阶段的要求,并满足初步设计阶段和施工图设计阶段需要以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 | 工期 | ①勘察工期:合同签订后 20 日历天内提交勘察成果文件。 ②设计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批准后3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日历天内完成补充、修改(不含各项审批时间)。具体工期以签订合同为准。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设计项目负责人:朱卫星; 勘察项目负责人:张学哲。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设计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职称,证书编号:粤高职证字第080****105381号; 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编号:AY****00433。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研究院有限公司,核工业****总院有限公司],具有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和铁道行业乙级和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 (1)设计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 (2)勘察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 该投标人在**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项目的管理班子成员均是**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和市政行业(桥梁工程)甲级(证书编号:A****19796)、铁道行业乙级(证书编号:A****01667)、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证书编号:B****07024)】 | |
业绩 | 1、**市潼湖生态智慧区第二批市政道路工程(创新与总部经济区5条道路工程)勘察设计; 2、**县蓝塘产业**南环路建设工程勘察设计; 3、**县园洲镇上园路改建工程勘察设计; 4、中韩(**)产业园起步区北部路网二期工程; 5、良湖大道一期(良井段)及连接线改建工程; 6、**县双杨大道公路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 ||
异议受理部门 | **** | 联系地址 | **市**区陈江街道仲恺高新区侨冠南路甲子路267号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周小姐 | 联系电话 | 0752-****893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运输局****开发区分局 | 联系电话 | 0752-****935 |
联系地址 | **市仲恺高新区侨冠南路甲子桥旁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1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3年12月25日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 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475)。 |
招标人:****
招标代理:****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1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19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21
公示结束时间: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