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
****采购医用胶片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开发区花园大道2号金谷产业园47幢101/101中/101上
成交金额:1225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 称:医用干式胶片 品 牌:顺腾 规格型号:14x17 in、11x14 in 数 量:20000张,5000张 单 价:4.9元,4.9元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李其江、张辉、张元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成交价×1.2%,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收费金额:3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2.是否中小微企业成交:是
3.无效投标单位:(1)******公司、**胜越士****公司、合****公司,三家公司不满足谈判文件“中标人保证交付的产品(含医用图像打印机)是全新、未使用过的”要求;(2)****公司、******公司,两家公司放弃二轮报价;
4.成交单位业绩:无
5.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联系电话:180****1978。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6.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省**市西大街天王庙巷1号
联系方式:0553-****09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文化路39-2号海螺商务楼北楼4-5层
联系方式:180****19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夏工
电话:180****1978
十、附件
无
****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