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猪场污水处理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充分利用原有池体及房屋,并加以改造,建设1套粪污处理系统,并进行沼气收集及臭气处理。日处理量1500吨/天。出水水质标准:污水出水标准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 建设地点:**省**市**市淑村镇白沙村村西、云台村村南。总工期:185日历天 。质量标准:①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②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包括工程设计、工程设备及材料采购、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施工、验收及质量保修等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设计负责人: 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
3.1.3信誉要求:开标当日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应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成员各方均须为在中国注册的独立法人;(2)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3)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6)联合体的各方应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投标人);(7)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8)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9)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12-22至2023-12-26,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省**市**区**路486号****418室获取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2 招标文件售价 80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 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1-11 09:30,地点为****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 | |
地址: | **省**市**市淑村镇白沙村 | 地址: | ****区**路486号 |
邮编: | / | 邮编: | 050081 |
联系人: | 刘先生 | 联系人: | 刘冰 |
电话: | 159****8888 | 电话: | 186****2992 |
传真: | / | 传真: | 0311-****6960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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