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检验职工业余培训班学习成果,****承办“2023年秋季职工业余培训班学员作品展览”活动,宣教科负责实施该项目。按照《****采购管理暂行办法通知》要求,该项目布展工作进行比选采购,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提供方参加比选,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内容:搭建书画展览墙145平方米、摄影作品冲洗约50幅、字画装裱约60幅、布展和撤展。
2.预算金额:16800元。
3.资金来源:自有。
4.采购方式:比选。
二、资格要求
(一)比选单位须具备提供公共广告服务能力,且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经国务院批准免于登记的社会组织、按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应划入公益****事业单位、****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机构等社会力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三)未被“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比选文件递交
(一)比选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7日下午5点前;
(二)比选文件接收地点:****五一大厦二楼宣教文体科。
(三)比选人递交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文件将视为无效: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文件;
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文件;
3.仅以非纸制文本形式的文件;
4.超过截止时间送达的文件。
参加比选的单位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加盖公章)采购人,对所递交的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比选文件的编制
1.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比选报价单;
4.服务质量承诺书;
所有资料需要加盖单位公章。
五、其他条款
1、最大限度地满足采购需求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且综合得分最高的投标人,将被推荐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如存在因政策调整等不可预知原因而无法开展活动的情况,按实际已支出部分的报价进行结算。
3.经比选的预中标单位须在中标后公示3日,公示结束无疑义的,在当日与****签订正式合同,否则视作自动放弃。
4.比选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10点。
5.比选地点:****文化宫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139****6130
地址:**市涪******文化宫宣教科